曲靖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来源
    绩效管理科 席丽
  • 发布时间
    2019-11-29

曲财农〔2007〕78号               签发人:代云全

 

 

曲靖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

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安排部署,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突出重点,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要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面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各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将部门全部预算收支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关口前移,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以及经常性项目的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

(三)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三、强化责任,努力推动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实效

(一)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相关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绩效管理激励与约束。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将下级债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要优先保障,对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好、履职效能明显的部门,在部门预算安排和项目立项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须支持的领域。

(三)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和监督问责。大力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各级监督部门和审计部门将绩效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效果以及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作为监督和审计的重要内容。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