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9年度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第二批)的通知

  • 来源
    科教文化科 李惠梅
  • 发布时间
    2019-11-2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1: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

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19〕108号

文件金额:3399.9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2: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

2019年第二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19〕117号

文件金额:1327.3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二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

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3: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验收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19〕118号

文件金额:3920.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义务教育均衡验收补助资金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4: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19〕121号

文件金额:2322.4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5: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验收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19〕127号

文件金额:13350.8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义务教育均衡验收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8〕3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48号)精神、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狠抓‘厕所革命’,让生活更文明更美好”要求,以及2019年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工作部署,结合曲靖市当前各类学校实际,经测算,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中小学“厕所革命”(以下简称“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此款列入2019年“20502-普通教育”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依据2019年各县(区)旱厕改造面积,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予以补助。学前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旱厕改造所需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所需资金由举办者自筹解决。

二、各县(区)要围绕总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学校厕所改造工作,充分利用暑假的有利时机,抓紧施工,确保在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投入使用,2019年必须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以上学校旱厕改造任务。“厕所”改造,要因地制宜,做好学校建设项目有机衔接,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通过实施“厕所革命”,加强师生文明如厕意识,最终实现“数量充足、设施完备、管理有效、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总体目标。

三、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下达资金后,各县(区)教育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及时组织对“厕所革命”实施项目的评估验收。省、市级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各县(区)于2019年8月28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科报送《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备案表》,同时在“校舍建设规划管理系统”进展情况模块中填报。每月23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科报送《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厕所革命”建设情况月报表》,并在“教育专项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当月工程进度,直至项目完工。项目完成质量和绩效作为以后分配补助资金的重要因素。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 1曲靖市中小学“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6日

 

(附表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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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72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该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时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预算支出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中央财政从2018年7月1日起提高标准补助,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2万元。本次资金,省级按照2019年招聘教师计划及以前年度招聘教师人数核定下达,各相关县(区)要把政策执行到位,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特岗教师中央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各相关县(区)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相关县(区)自接到本文件时,务必将特岗教师工资及时、正常发放。

三、各相关县、区要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教财〔2017〕180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各相关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县级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特岗教师在岗情况、工资标准、职称级别、人员流动、资金结余等基础信息,并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请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 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 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曲靖市2019年第二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预算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附表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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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验收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验收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4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下达你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 ,此款列入“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县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努力做到校园环境、设施设备、教师素质、管理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二、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由你县结合本县实际,集中全部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生均运动场、生均仪器设备、生均图书等国家均衡评估验收指标达到标准,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综合差异系数,减小义务教育辍学率,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请你县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和开支,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1. 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县补助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3日

 

 

(附表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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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

2019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50号)精神,考虑各县(区)因区域布局调整进城读书未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生情况和开展地方试点资金分担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中央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经费列2019年有关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功能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相关项。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中央奖补资金要全额用于地方试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不能用于营养改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支出。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 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 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办理。

 

附件:1.2019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表

      2.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9日

 

(附表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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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有关要求,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88号),现以2018年12月底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系统数据,下达你县(区)、学校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万元,市级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1),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该项经费列入“20502-普通教育”相关预算功能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1、下达的市级资金中,从科教文化科缴国库存量资金中列支1216.94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198.00万元(其中曲靖市民族中学63.12万元,陆良县财政局134.88万元)。该资金列入“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曲靖市民族中学省级资金列入“2050203-初中教育”,市级资金列入“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列入“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级人民政府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都享受到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二、补助范围是省级试点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本次下达人数是按照2018年12月份各地上报的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系统实有学生人数减去进城就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数核算,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数根据各地上报的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系统数据,按系统中勾选的实际情况,并入小学和初中学生数中下达。各地要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核拨补助资金,保障2019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到位,切实保证学生在校的营养改善需求,由于学生人数减少结余的补助资金要留在同级财政,待清算时扣回。

三、省级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由省和市、县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省级承担70%,市县级分担30%,省级实际下达资金时按照省级承担50%,市级承担50%核算下达,市、县级分担资金由市与县(区)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麒麟区、开发区由区级财政全额分担;马龙区、陆良县、富源县、沾益区按3(市):7(县、区)比例分担。各相关县(区)财政部门应统筹分担资金的筹集,确保承担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四、各县(区)、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建有学生食堂的学校必须提供食堂供餐。要健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1.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

试点县补助资金下达表  

      2. 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

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18日

 

(附表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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