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 来源
    国库科 李雁芬
  • 发布时间
    2019-07-16


曲靖市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曲靖市财政局汇总,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曲靖市市本级部门,包括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经曲靖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曲靖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3838万元,较上年减少611万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277万元,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26%,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因公出国(境)84人次。公务接待费为1586万元,较上年减少394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574次,共计接待15188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75万元,较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9万元,较上年减少264万元,下降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6辆。

2018年,曲靖市市本级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细化预算管理,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控制陪餐人数,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曲靖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较2017年减少611万元,压缩了14%,“三公”经费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贯彻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继续做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曲靖市市本级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有所增长,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省与重点国家合作交流,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市本级相关部门随上级主管部门赴台湾、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参加出访及交流活动增加,导致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附件:

1、2018曲靖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2018曲靖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年

决算数

本年

决算数

较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  计

4449

3838

-611  

-14% 

  1、因公出国(境)费

219

277

 58

26%

  2、公务接待费

1980

1586

-394

-20%

  3、公务用车费

2250

1975

 -275

-12%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27

16

-11

-41%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23

1959

-264

-12%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