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曲财产业〔2018〕7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予以公开。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工作部门,正处级。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5〕142号),其单位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煤炭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加快煤炭产业发展、深化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或意见,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协调解决煤炭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是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负责贯彻落实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煤炭行业信息化工作。五是负责煤矿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开工备案、开办煤矿准入、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煤矿生产能力确认的初审上报和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六是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七是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八是组织、协调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抽查督察持证上岗情况。九是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主要有: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矿井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煤矿转型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煤矿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市煤炭企业1个等。
1.行政单位: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机关编制37人。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编制12人。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13人。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编制8人。
5.其他事业单位:市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22人。
6.煤炭企业离休2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55人(含其他事业人员22人);在职在编实有84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0人(含其他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3人(行政离休1人、企业离休2人),退休18人(行政退休15人、事业退休3人)。
实有车辆4辆,其中:在编实有车辆3辆(局机关保留1辆、直属事业单位2辆),因工作需要,从租车平台租用1辆。
2017年人员基本信息表 | ||||||||||
单位性质 | 人数 | 在编实有车辆数 | ||||||||
实有 人数 |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遗属 | 其他 | ||||||
小计 | 行政 | 事业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
行政单位 | 59 | 34 | 34 |
| 16 | 1 | 15 | 3 | 6 | 1 |
事业单位 | 53 | 50 |
| 50 | 3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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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煤炭企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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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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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14 | 84 | 34 | 50 | 21 | 3 | 18 | 3 | 6 | 4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总收入513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3.55万元,占总收入的69.59%;其他收入1561.16万元,占总收入的30.41%。与上年对比增加2093.71万元收入,主要系增加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配套资金预算项目收入。
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表
收入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财政拨款收入 | 3573.55 | 占总收入的69.59% |
其他收入 | 1561.16 | 占总收入的30.41% |
决算总收入 | 513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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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50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09万元,占总支出的38.21%;项目支出2782.41万元,占总支出的61.79%。与上年对比增加1789.00万元支出, 主要系增加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配套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表
支出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基本支出 | 1720.09 | 占总收入的38.21% |
项目支出 | 2782.41 | 占总收入的61.79% |
决算总收入 | 45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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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7.79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22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金、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等)支出379.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05%,其他资本性支出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2.41万元,其中:煤炭安全项目支出(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煤矿安全生产)884.94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31.8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煤矿安全培训、专家会诊、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配套资金项目)1862.31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66.93%,其他项目支出(煤炭企业部分职工分流安置)35.15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1.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0%,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50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驻矿监督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煤矿安全发展、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配套资金项目、煤矿安全培训及聘请专家进行第三方隐患排查会诊工作。
5.住房保障(类)支出7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6.其他(类)支出3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煤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1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8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程序派遣公务用车,控制车辆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97万元,增长/下降2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9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9万元,下降3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8万元,下降25.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公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万元,占6.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0万元,占45.8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1万元,占47.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到台湾进行工作考察,属临时性公务外出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检查督促等主要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接待人次1886人次。主要用于国家、省、县三级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相关重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预算数 | 实际支出 | 备 注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因公出境费 | 0 | 1.9 | 1.9 | 0 | 公务出境1人次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6 | 13.8 | 3 | 10.8 | 低于预算和上年数 |
公务接待费 | 15 | 14.41 | 3 | 11.41 | 低于预算和上年数 |
合计 | 31 | 30.11 | 7.9 | 22.21 | 低于预算和上年数 |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7万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电话邮政费、物业管理、租赁费、会议费、职工培训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添置办公设施设备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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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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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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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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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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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894 | 1854 | 1697 | 943 | 225 | 0 | 529 | 0 | 0 | 34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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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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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46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结合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年度预算编制,并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预决算基本平衡,收入支出趋于正常化,上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基本消化,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进行结转;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实行收支“两条线”;项目支出按进度推进,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达到预期效果;资产负债率为3.29%,资产净资产率为96.71%,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无形资产也按要求进行摊销,充分发挥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作用,正常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绩效自评为良好水平。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合计:即总收入,即为年初预算收入+年中追加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之和。由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组成。
2.本年支出合计:即总支出,由二十三种支出构成,本年单位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3.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4.项目支出:紧紧围绕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支出。
5.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上年度结转结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结转至本年年初。
6.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和本年度结转结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结转至本年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