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5号)执行。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公安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14个内设室、中心、大队(正科级)和政治部、纪委、车辆管理所。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督察分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大队、事故对策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宣传教育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特勤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机动大队、车辆管理所、曲陆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曲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和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基本思路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践行“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方针,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按照“民意引领、科技支撑、便民利民、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事故预防、治堵治乱、科技强警、改革创新、队伍建设”五项工作,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努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1个下降,3个不发生”的目标:即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控不到位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影响较大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在职实有26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67人。
离退休人员 72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 72人。
协、辅警239人,临时工24人,遗属7人。
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50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00.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500.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00.9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00.96万元(本级财力5948.9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892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6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500.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50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8.96万元,项目支出955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119.76万元,支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障支队日常运行的各项交通管理工作项目经费(包含车管业务、事故预防及处理、秩序管理、宣传教育、法律文书、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突、涉车犯罪侦查、大队营房租赁和科技信息化等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75.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1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4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00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79万元,项目支出763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3万元,项目支出1422万元);
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部门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类别,采购预算资金4892.5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15500.96万元。
1、基本支出594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28万元,主要是因为调整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等支出。
2、项目支出95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2万元,主要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和车管业务专项经费增加,部门加大对科技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
(二)2018年支出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5500.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5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4.73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8.28万元,主要是工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支出和交通管理项目支出增加。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的说明
2018年支队根据年初预算,未安排出国(境)费。
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352.4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 115.9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36.44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 万元,运行费 236.44 万元),较上年减少131.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8.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减少123.26万元。支队将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按规定和审批流程使用公务用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交通管理工作项目是指为保障全市交通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各个项目,包含车管业务、事故预防及处理、秩序管理、宣传教育、法律文书、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突、涉车犯罪侦查、大队营房租赁和科技信息化等项目。
重点绩效评价详见附表(6-11)。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500.9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378.28万元。是工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支出和交通管理项目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等(含退休);工作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燃油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