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市老龄委 杜兴玲
  • 发布时间
    2019-03-15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28700000


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办理市老龄委决定的事项和市老龄委日常事务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市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规划和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做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起草老龄工作决定、意见;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地、各涉老部门开展老龄工作的情况。


    3、指导和推动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4、负责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为各成员单位做好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的老年人重大社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交流全市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推动和指导老龄科学研究工作,办好《曲靖老龄工作通讯》,搞好老龄宣传工作。


    6、负责全市老龄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和其他涉老中介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指导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发挥老年团体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7、支持和引导开展为老年人服务的助老活动、兴办老龄产业和老年人服务业。


    8、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直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老龄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综合协调工作。


9、完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和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有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综合科、宣传调研科、组织联络科,下设曲靖市老年活动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市级机构改革,按照改革后确定的职能、职责持续开展好老龄工作。


2、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成效。全面、系统总结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扩大成效,巩固提升改革发展成果。要强化“老年幸福餐桌”品牌效应,推动全市“智慧养老”见成效,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3、着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十三五”老龄系列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增强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打造曲靖养老品牌。协调推进陆良县滇中健康城等大项目建设,把养老与旅游、健康服务业、休闲养生、养老地产等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动员、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发展。


4、着力拓展“老年幸福餐桌”。打造具有县域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创新形式办好“老年幸福餐桌”,努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助餐点建设,推动“老年幸福餐桌”提质、扩面、增效,努力把惠老利民实事办好,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5、着力促进医养结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养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促进村委会、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发展专业的老年医疗护理,加强老年康复与中医药服务,落实好医养结合具体措施。


6、着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结合“智慧曲靖”建设,充分发挥曲靖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辐射作用,实现市、县两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互动服务,全面拓展线上业务板块和线下服务内容,整体推动全市“智慧养老”见成效。


7、着力落实惠老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让老年人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省级标准发放高龄津贴,鼓励各地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让老年人得实惠。


8、着力抓好各类老龄创建活动。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全市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创建“敬老文明号”宣传发动力度,深入开展“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等各类老龄创建活动。做好“曲靖十大孝星”、“曲靖十佳老人”等评选表彰筹备工作。


9、着力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老龄事业、老龄产业、老龄慈善事业的发展成果和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要加强《老年法》,特别是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围绕积极人口老龄化,组织开展老龄专题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0、是着力围绕中心搞好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持续落实好“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创文、党风廉政、机关党建、法治创建、综治维稳、统战、保密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1.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63.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2.54万元,上年结转61.2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2.54万元(本级财力1401.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3.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4万元,项目支出1200.4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几个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1.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会议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其他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用、学习教育、组织活动、就近就便学习考察、订阅报刊、活动场所设施维护、走访慰问、困难帮扶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必要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200.4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高龄老年人补助的发放,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床位补贴,曲靖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17家老年社团的工作经费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部分。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在职人员的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3.34万元,项目支出1200.4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1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9万元,项目支出1150.41万元)


3、资本性支出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1、 高龄老年人补助经费, 金额600万元,主要用于让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按照80-99周岁600//人,100周岁以上3600//人的标准发放。


2、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床位运营补助经费,金额50万元,主要用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助。对用自建产权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的新增床位数,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省级补助50%,其余由市、县(区)按3:7比例承担。对收住老年人满6个月以上并经年检合格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运营补助,由市、县(区)按3:7比例承担。


(二)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9.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4.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3万元。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5.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71万元。主要是因为践行厉行节约,消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及公务出行用车。


(二)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收入263.34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266.3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3.0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没有2018年度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多。


(三)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收入1200.41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1776.5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收入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减少576.0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比2018年减少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400万元及老龄事务专项经费50万元,以及2019年高龄津贴预算金额比2018年度有所降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曲靖市老龄委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114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14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万元。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313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28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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