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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曲靖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曲靖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曲靖市纪委监委机关设有23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和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室至第七纪检监察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 7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3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25辆(公务用车改革调入三辆车辆到公务用车平台使用,价值保留在单位资产账面上;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划入四辆执法执勤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0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0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02.8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2.83万元(本级财力2602.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6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02.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60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83万元,项目支出69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135.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干部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燃油、保险、过路费等;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7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留置专区建设经费6000万元;
(2)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费200万元;
(3)执纪监督经费30万元;
(4)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20万元;
(5)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经费100万元;
(6)社会评价专项经费10万元;
(7)警示教育基地维护费50万元;
(8)西城、工作点购买服务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
(9)曲靖市五级联动专项经费120万元;
(10)巡视、巡察工作经费18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6.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及日常活动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费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2.8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7.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住房公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32.83万元,项目支出6970万元)。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86.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28.59万元、奖金27.60万元、绩效工资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52.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6万元、住房公积金87.9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4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0万元,其中办公费87.00万元、会议费2.96万元、培训费5.31万元、工会经费19.54万元、福利费7.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3万元,项目支出970万元,其中办公费用76.3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费28.00万元、电费32.50万元、邮电费用14.80万元、物业管理费150.00万元、差旅费320万元、维修(护)113.50万元、会议费48.20万元、培训费43.70万元、劳务费78.00万元、委托业务费6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7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其中离休费40.25万元、退休费68.67万元、医疗费补助57.81万元。
4.资本性支出:为项目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6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10.30万元,采购目录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等,主要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预算项目支出和日常办公设备新旧更换使用。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1632.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86.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0万元。与上年比较及原因:(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2400.09万元,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1113.49万元。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撤销派出八个纪工委、成立派驻纪检组,自2018年4月份起,原属于派出纪工委人员工资划转到各派驻纪检组所在单位发放。(2)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290.72万元,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111.22万元。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撤销派出八个纪工委、成立派驻纪检组,原属于派出纪工委人员公用经费随工资划转到各派驻纪检组所在单位。
(二)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6970万元。较2018年预算资金的1415.00万元增加了5555万元,主要为增加留置场所建设6000万元,主要原因:
(1)监察体制改革,撤销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制、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或地方党委全面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解决了以往反腐败力量分散、机构重叠、职责不清等问题,整合反腐败职能和资源。
(2)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撤销派出八个纪工委、成立派驻纪检组,自2018年起,取消原派出纪工委项目工作经费。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3万元,与2018年156.40万元相比减少93.40万元,下降59.72%,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一样;2.公务接待费18.00万元,与2018年公务接待费71.50万元相比减少53.50万元,下降74.8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与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90万元相比减少39.90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资金1632.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86.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0万元。与上年比较及原因:(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2400.09万元,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1113.49万元。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撤销派出八个纪工委、成立派驻纪检组,自2018年4月份起,原属于派出纪工委人员工资划转到各派驻纪检组所在单位发放。(2)2018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290.72万元,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111.22万元。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撤销派出八个纪工委、成立派驻纪检组,原属于派出纪工委人员公用经费随工资划转到各派驻纪检组所在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办公室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考核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至2019年底我单位将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基本支出绩效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各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的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使资金到位100.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情况,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附表“6-10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附表“6-11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