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市林业和草原局 韩宏维
  • 发布时间
    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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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原曲靖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原曲靖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原曲靖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原曲靖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拟订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制定造林绿化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和森林培育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3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4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负责执行和监管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6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7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督建设管理,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运输、加工、经营、猎捕活动的监督管理



8拟订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监督、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9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10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11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12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机关1个,内设行政机构7个(含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森林防火科、资源林政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及机关党委;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曲靖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和曲靖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曲靖市林业网络信息中心、曲靖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曲靖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曲靖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曲靖市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曲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森林资源管理站、曲靖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林业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委农业农村工作及全省林业和草原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狠抓落实,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取得突破,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湿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全力推进森林曲靖建设进程。预计到2019年底,全市计划完成营造林4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60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4.8%,林业产值达92亿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1个。截止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公编制17人,事业编制324人。在职实有330人,财政全供养330



离退休人员19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91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9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9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93.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93.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93.84万元(本级财力8,818.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93.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9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4.84万元,项目支出3,92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2.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10万元,农林水支出5,96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5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964.84万元,项目支出392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原曲靖市林业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214.1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5964.84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35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3929万元,比2018年增加788万元,主要为海寨林场林业专项资金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1.3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13万元,公务接待费40.2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1.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9万元;二是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10.47万元;三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减少19.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61.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林业业务工作检查所发生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务接待费40.2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曲靖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林业系统人员到曲靖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区林业系统人员来市局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林业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01万元,比2018年减少5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减少59.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3万元,办公经费增加1.46万元,会议费增加0.08万元,培训费增加0.49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涉及项目资金392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854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075万元。2019年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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