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市教育局 瞿蕾
  • 发布时间
    2019-03-15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6400000

 

 

曲靖市教育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关于教育的决定,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市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归口管理全市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有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10、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学校人事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报批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12、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4、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教育局机关内设17个行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电、信息、保密、档案、机关建设、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车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组织机关职工的政治学习,负责史志、年鉴的编撰工作。督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教育类网站管理。

2、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职称改革,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主管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档案、机构编制和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教育外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属单位和学校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报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特岗教师”的招考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市直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监督教育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直属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和审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信函、案件的查处、结案和报告。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

4、基础教育科

承担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主管高中学生学籍和毕业学历证书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学校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负责中小学市级地方课程教材审定。负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规划与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主管远程电视教育。负责研究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体制改革并组织实施。审批中、初级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撤并。负责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和学籍的管理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划、协调、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协调、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审核认定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的评聘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6、民办教育科

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民办学校设立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负责民办学校校长任职资格认定。开展民办教育培训和评比工作。参与民办中等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7、发展规划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承担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更名、撤销、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编写教育事业发展分析报告和教育事业统计年鉴。

8、财务基建科

拟定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教育经费和教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管理,以及全市教育事业费财务结算汇编工作。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和规范。统筹管理赠、援款项和外资贷款。编制基建投资计划,管理基建投资。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督查校舍建设质量和校舍安全。管理、监督直属单位和学校的财务工作和财务人员。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编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各类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教学条件仪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贫困生资助工作。承办曲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基金会及其他基金会的有关工作。

9、师资教育科

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标准和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指导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主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拟订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认定工作。负责国际援助项目的中小学教师培训。

10、德育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牵头构建中小学德育体系,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承担曲靖市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承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做好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11、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管理学校体育、卫生保健与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指导学校专业设施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预防、保健、体质调研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青少年科普及体育考试测试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等教育。指导中小学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学校保卫后勤科

负责研究拟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指导和管理学校后勤和学校校园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治安环境、人员安全、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处置。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和学生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协调、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

13、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曲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

14、教育宣传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宣传思想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成果、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负责教育局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机关、直属学校的党群、统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局纪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工会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15、曲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并拟订实施意见,协调、指导全市的招生考试工作。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承担招生考试政策咨询和信访工作。制定全市各项招生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分析研究各类招生考试管理工作。完成上级招生考试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市的研究生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自学考试、高中会考、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考务工作。组织实施高中、中职招生录取工作。承办曲靖市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16、语言文字管理科(曲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运用情况。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面向全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培训工作,主管普通话测评员队伍建设,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管理普通话等级考核认定。承担曲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学生工作科

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等学校、中职中专学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认证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奖惩,参与实施国家、省、市鼓励毕业生创业就业项目。建立师范类毕业生人才库。

事业机构分别是:

1、曲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曲靖市教育报刊社;

3、曲靖市电化教育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推进会议精神,着力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扎实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确保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去筹招生;创建市级现代教育示范校8—10所;组建1个普通高中学连体,创建2所省一级一等高完中;完成新建幼儿园100所新增学前教育学位0.8万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0%以上,创建1所省一级一等幼儿园;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5万个,基本消除义务教育56人以上大班额,确保宣威、会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1. 实施党建示范引领工程

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狠抓基层党建,扎实开展好“双百双千双带”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全面过硬。

2. 实施教育协调发展工程

统筹推进“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建设,实施学前教育“园联体”行动,加大省级幼儿园创建力度,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工作。完善普通高中等级晋升激励机制,稳步推进高中课程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高中特色示范建设,积极推动高中特色化、集团化发展。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工程,加强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3. 实施教师队伍增量提质工程

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准和统筹使用报备制度,通过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引导、监督民办幼儿园按“两教一保”标准补足配齐教职工。建成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基地4个,强化教师业务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4. 实施教育信息化普及推进工程

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加快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智慧教育统一标准和规范,构建教育大数据分析模型,健全智慧教育可持续发展机制。

5. 实施县城基础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认真落实《曲靖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9—2020年)》,合理规划布局县城学校,加快推进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建设。

6. 实施学校精细管理内涵发展工程

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校园警务室建设和学校法制副校长聘请工作,强化校园文化建设。

7. 实施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程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稳步推进普通高中高考改革。探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试点改革。

8. 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提质增效工程

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抓好对口帮扶工作,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曲靖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曲靖市教育局机关、曲靖市第一中学、曲靖市第二中学、曲靖市民族中学、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曲靖市第一小学、曲靖市第二小学、曲靖市第一幼儿园、曲靖市第二幼儿园、曲靖市机关幼儿园。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0个;部份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年末编制人数1,372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16人。2018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327人,其中:行政人员4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78人。

离退休人员534人(其中:离休人员18人、退休人员516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6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6,3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3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952万元(本级财力41,2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4,57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0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34万元,项目支出21,01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 教育支出38,666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3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1,495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538万元;

5. 其他支出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5,334万元,项目支出21,018万元。

1. 按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52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4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万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6,236万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3,277万元;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2万元;

2. 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2,164万元;

2)商品和支出18,9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0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40万元;

5)资本性支出838万元。

五、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预算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5项,金额合计14,6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021万元,其他资金安排5,652万元),其中: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下级)2,7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1万元,其他资金安排2652万元);

2.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配套资金项目(下级)5,900万元;

3.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1,000万元;

4.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2,000万元;

5.曲靖市县两级中心城区新建中小学项目3,0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1个,采购预算资金3,762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市教育局机关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4.5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11.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0.8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出国镜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比上年减少6.85万元,减少50.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公务用车辆;

3. 公务接待费16万元(年人均1052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5.8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加大力度贯彻中央及省、市厉行节约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支出增加1,695万元,增加6.69%,主要为政策性增资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支出减少1206万元,减少7.34%,主要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重点,减少项目资金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市教育局及下属学校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152万元(人均1.62万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数增加44万元,增加2%,主要为:

1.随工资增加而增加的工会经费22万元,增加7%

2.随工资增加而增加的福利费24万元,增加21%

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运行的办公费用、水电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严格执行本级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成立以局各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各科室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项目绩效跟踪及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2019年共编制项目支出绩效35项,其中:本级项目30项,对下项目5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附表“6-10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6-12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19年3月15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6400111

 


曲前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