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市住建局 陈吉仙
  • 发布时间
    2019-07-29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1000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曲政办发〔2015147号)文件批准加挂曲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4.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职责。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



7.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职责。



11.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城乡建设,实现主要经济指标稳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成效显著; 二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四是全力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五是切实抓好《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六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七是顺利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八是全力实施厕所革命;九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4.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5.曲靖市建筑业管理站



6.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



7.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8.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9.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10.曲靖市园林绿化局



11.曲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2.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13.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2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6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21人(退休人员2018年工资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人员构成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7,519.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17.60万元,占总收入的88.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0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2.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71.21万元,减少3.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收入构成情况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0,85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6.42万元,占总支出的9.05%;项目支出55,3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90.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219.92万元,增加7.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支出增加。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支出构成情况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06.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3.65万元,增加14.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等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4,23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19.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8%。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遗属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9.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构成情况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3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6.27万元,增加6.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等业务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利息资金、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亏损补助经费、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资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后续补助资金、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补助经费、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按用途分包括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438.2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建设支出4,19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57%,保障性住房等房屋建筑物构建、南盘江综合治理等资本性支出40,387.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2.97%,对企业补助支出3,825.1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91%,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509.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2%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构成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9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86%与上年对比减少13,061.10万元,下降24.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196.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69.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1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19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1.2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0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1.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4.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6.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4.71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7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2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37,28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66.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483.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10,452.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15,682.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876.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8,626.6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1,82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24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50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6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810.68万元。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32万元,支出决算为72.30万元,完成预算的8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59万元,完成预算的8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完成预算的70.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9.08万元,下降2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5万元,下降1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3万元,下降29.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9万元,占71.36%;公务接待费支出20.71万元,占28.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业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城乡建设、调研、管理等工作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以及上下级部门对接工作时,确因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5万元,增长5.46%,增加的原因是开展重点工作任务较2017年进一步加大,维持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咨询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部门资产总额13,826.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99.62万元,固定资产6,047.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9.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76.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6.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217.60平方米,账面原值30.36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16.3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69项,账面原值694.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出租房屋9772.32平方米,账面原值3153.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9.7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747.40 



7,499.62 



6,047.52 



4,888.42 



384.34 





682.76 







279.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局属各预算单位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18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城管执法(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支出。



(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一)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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