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市住建局 陈吉仙
  • 发布时间
    2019-07-29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是隶属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曲编〔201428号)文件核定机构编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风景园林、城市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曲靖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城市绿化相关事项审批;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即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暂定三级)的审批、二级以上的初审上报;参与曲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其实施;参与曲靖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及其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行业指导及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全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的检查、督促,提高养护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本地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科研和开发利用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按照市创文办、市住建局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负责文明城市创建中涉及到园林绿化的有关工作;二是参加2018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各项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全市创建国家(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工作;四是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增绿补绿工作;五是积极参加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督促指导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园、广场、小游园等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47.59万元,减少89.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曲靖园参展布展经费、园林绿化专项经费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9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2万元,占总支出的11.37%;项目支出702.26万元,占总支出的88.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95万元,增加5.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园林绿化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1万元,增加8.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85.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3%。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遗属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园林绿化局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4万元,增加5.49%,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专项经费支出增加58.37万元,郑州园博会曲靖园参展布展经费支出减少21.83万元,两项相抵增加36.5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曲靖园参展布展等项目支出,按用途分包括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18.9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65%,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曲靖园参展布展等资本性支出283.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01%。与上年对比减少101.42万元,减少13.6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专项经费支出增加70.41万元,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曲靖园参展布展经费支出减少171.83万元,两者相抵减少101.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67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4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62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6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9.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80.7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万元,占99.3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0.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曲靖园参展布展、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复检工作、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曲靖园参展布展工作及园林绿化管理等日常工作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以及下级部门对接工作时,确因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园林绿化局资产总额70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8.72万元,固定资产66.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7.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0.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5.45 



638.72



66.73 





18.71 





48.0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在主管部门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园林绿化局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