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地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省水利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曲靖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曲靖市水务局牵头,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曲靖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时期水利工作部署精神,以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和“乡村振兴”为总基调,紧扣目标,压实责任,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月至12月底,全市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7.11亿元,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水务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一是骨干水源工程推进有力。全市在建重点骨干水源工程35件,总库容4.37亿立方米。目前,阿岗水库主坝、副坝均已截流,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其中2018年完成6亿元;车马碧水库已截流,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其中2018年完成6亿元;其余33件在建工程正按计划有序推进。此外,黑滩河大型水库和陆良下河沿等15件中小型水库前期工作整体推进顺利。二是水利扶贫工作全面推进。针对2018年全市需脱贫出列2个县、13个贫困乡、374个贫困村16.32万贫困人口,对标对表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投资18200万元,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巩固提升饮水安全50万人,其中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32万人;扎实开展“挂包帮”各项工作;三是农田水利改革进展顺利。完成投资4.9亿元、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66万亩;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50.38万亩;成立市水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形成了全市水利建设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新格局。四是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稳步开展。新开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件,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4平方公里;修复水毁项目451个、 10座水库、堤防388处82.77千米、其它项目63处;五是防洪保安工作取得实效。及时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明确责任,细致深入开展防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全力推进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六是河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河长制工作由 “建体系”“见河长”转入“见行动”“见效果”阶段。总河长签发4个总河长令对河长制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曲靖清水行动”、河湖“清四乱”行动扎实开展,各级河长累计巡河5.4万人次,组织清理河道1812公里,解决“四乱”问题410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水务局(本级)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6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0.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2.83%,主要原因阿岗水库中央补助6000万元,灌区信息化平台建设78.32万元在本级部门决算报表收入中反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12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58万元,占总支出的59%;项目支出1707.39万元,占总支出的41%;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独木水库幸福渠建设项目市级配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5.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度调整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水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45%,主要原因是独木水库幸福渠建设项目及水资源管理市级补助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主要是独木水库幸福渠建设706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67.1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91万元,水利执法监督36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32.56万元,防汛68.4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9.5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45.6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6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调整增加工资,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中独木水库幸福渠建设项目及水资源管理市级补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励兑现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294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4%,主要用于反映市水务局人员支出、行业业务管理、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水资源利用与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等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4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9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34万元,完成预算的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7万元,完成预算的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8万元,下降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万元,增长/下降4.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4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7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水利行业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各级、各部门检查、指导水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41万元,减少39.6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790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41.24万元,固定资产1253.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98万元,累计摊销0.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6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842平方米,账面原值257.9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7909.92 | 6641.24 | 1253.82 | 240.61 | 287.53 |
| 725.68 |
|
| 14.98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 计 | 1 | 65.12 | 65.12 | 65.12 | 0.00 | 0.00 | 0.00 | 62.91 | 62.91 | 62.91 | 0.00 | 0.00 | 0.00 |
货物 | 2 | 65.12 | 65.12 | 65.12 | 0.00 | 0.00 | 0.00 | 62.91 | 62.91 | 62.91 | 0.00 | 0.00 | 0.00 |
工程 | 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服务 | 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为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曲靖市水务局成立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95号)要求,曲靖市水务局对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市财政资金安排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中无形资产原值14.98万元,按月摊销0.12万元,净值14.8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转让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投资收益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防汛抗旱类项目等。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用于经营活动的材料、人工等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八)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