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市规划局 卢冬梅
  • 发布时间
    2019-07-30

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范;研究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规划咨询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村镇各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



2.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总体城市设计;负责组织审查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村镇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县(市、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



3.负责审查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设计方案,办理城乡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工程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核实。



4.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管理,城乡规划测绘数据的采集、入库、更新,规划信息化管理和档案管理。



5.负责城乡规划评估、督察和信访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景观风貌、雕塑、小品、户外广告规划管理;组织、监督、指导全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



7.承担曲靖市规划领导小组、曲靖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规划局以服务发展为根本宗旨,以狠抓落实为基本方法,创新管理,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规划服务水平,科学谋划城市长远发展,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1.推进深化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抢抓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机遇,完成曲靖市规划局、师宗县规划局机构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全面推进城乡规划8项改革工作,制定《曲靖中心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决规划管理瓶颈问题。三是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曲靖中心城区临时建筑管理办法》《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曲靖市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起草完成《曲靖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领域行政行为。



2.完善规划体系,引领城市品质提升。一是完成城市定位和片区功能、城市双修、北片区城市规划功能提升、麒沾马一体化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麒麟山片区路网、南城门人行过街设施等专题规划研究。二是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修改和多规合一成果编制工作,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成果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和省规委办审查,待省规委会审议。三是编制完成中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综合交通规划、麒沾马一体化近期建设规划、市场专项规划。四是编制完成沾益片区城市设计、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入推进总体城市设计、东绕城沿线风貌整治规划,启动经开区、马龙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五是指导全市89个乡镇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全市1262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点、美丽宜居乡村、省级规划示范村和村庄整治规划,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精细管理规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审批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51件,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审批建筑单体方案25件,建筑面积386.4万平方米。二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 用地面积88.43公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件,用地面积142.3公顷。办理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件,总建筑面积119.22万平方米。办理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件,道路总长28公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件。三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26,总建筑面积1591486.13平方米。四是开展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金麟湾中央公园、瑞和南路等重点项目选址,推进印染厂片区和东西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曲靖市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建设,强化重大项目规划服务。



4.狠抓任务落实,高效推进重点工作。一是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资金72万元,建设扶贫挂包点道路、水窖等基础设施;提供办公设备,解决村组办公设备缺乏问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安置点主体完工。二是乡村规划巡察。开展乡村规划及县域规划编制体系调研摸底,形成《曲靖市乡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开展乡村规划巡察,督促各地规范和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三是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实施麒沾马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珠江源大城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201810月,根据《曲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市规划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曲车改〔20181号)规定,市规划局4辆公务用车全部为取消车辆,无保留车辆。2018年末实有车辆4辆(车辆已封存尚未处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32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757.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中心城区规划经费预算拨款减少1780万元,展览馆装修布展费预算拨款减少3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38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03万元,占总支出的20.03%;项目支出3069.68



万元,占总支出的79.97%。与上年对比减少2478.7万元,主要



原因规划馆装修布展和运行维护费支出和规划编制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规划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改制、政策性调资和购买办公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等固定资产使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规划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9.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37.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心城区规划经费项目支出和展览馆装修布展项目经费支出减少。2018年度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设计项目、规划展览馆装修布展工程、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项目、珠江源大城市1450平方公里地形图补测更新项目、曲靖市麒沾马全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项目、规划宣传、规划培训等项目支出,按用途分包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印刷费、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056.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9.59%,办公设备购置资本性支出12.7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7.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5%。与上年对比较少2580.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4月曲靖市规划局机关改制,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致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增加,但规划展览馆装修布展项目支出、中心城区规划经费项目支出减少,最终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曲靖市规划局(本级)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该项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经费19.6万元、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6.9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5万元和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4.5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该项支出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2.17万元和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3.19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349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6%。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



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该项支出全部是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7万元,支出决算为8.99万元,完成预算的68.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81.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规划局(本级)机关20186月公车封存,致使2018年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46万元,下降27.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万元,下降3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降低2.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规划局机关20186月公车封存致使2018年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9万元,占76.64%;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占23.3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所需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规划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4月曲靖市规划局机构性质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变为行政单位,2018年开始产生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规划局(本级)资产总额340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83.14万元,固定资产516.57万元,无形资产0.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0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61.62平方米,账面原值54.69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8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9项,账面原值213.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00.57



2883.14



516.57



98.34



137.59



 


280.64



 


 


0.8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师宗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云复〔201753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7175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162号)精神,按照撤二建一的原则,撤销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曲靖市规划局(正处级)和云南煤化工(曲靖)基地管理委员会(正处级),设置曲靖市规划局,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曲靖市规划局机构性质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变为行政单位,于20184月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规划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规划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规划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规划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规划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规划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规划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规划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市规划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规划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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