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市扶贫办 李励
  • 发布时间
    2019-07-30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801000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0号)等文件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办设7个内设科室暨综合科、项目管理科、信贷扶贫开发科、易地扶贫开发科、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科、考核评价科和统计监测科。



主要职责:1、拟订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远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曲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8、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市上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紧盯年度脱贫攻坚目标,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机制,出台了一系列过硬政策举措,打出了一整套脱贫攻坚“组合拳”,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全年预计完成各类扶贫投资164.1亿元,通过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共解决23.8万人的“住房难”、6.1万人的“饮水难”、 15.5万人的“行路难”、5.9万人的“上学难”、22.7万人的“就医难”、4.7万人的“养老难”、 3.7万人的“用电难”和9.8万人的“增收难”,创造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新成效。罗平县顺利摘帽,取得“零漏评,零错退,群众满意度98%”的好成绩。师宗、富源2县达到摘帽标准,顺利申请摘帽迎考, 13个贫困乡、268个贫困村出列,16.77万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年初的 8.48%下降至5.2%。各项指标均超计划完成省下达任务数。贫困地区呈现出脱贫提质、发展提效、民生提速、信心提振的良好局面。



总体来看,一年来,全市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既补脱贫短板,又补制度短板,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一办十组”的责任压实机制、“三联三争”的“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模式”、“五面红旗”的“党建扶贫双推进”机制、“爱心超市”的自助式扶贫模式等机制和模式上先行先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绿币爱心超市等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坚持创新眼光、聚焦目标标准、体现曲靖特色,彰显担当作为。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四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形成,以上率下齐心协力抓落实促攻坚的强劲态势得到持续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得到深入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政府和社会等各个方面脱贫攻坚力量得到广泛聚集、多措并举互为支撑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拓展,各级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扶贫领域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转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447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3.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9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和上海对口帮扶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市委市政府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领导小组及开办《曲靖扶贫》杂志等项目支出经费增加;2018年单位人员工资增资及相关社保缴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44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56万元,占总支出的13.76%;项目支出3807.12万元,占总支出的86.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356.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和上海对口帮扶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市委市政府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领导小组及开办《曲靖扶贫》杂志等项目支出经费增加;2018年单位人员工资增资及相关社保缴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7.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单位人员工资增资及相关社保缴费增加,特别是2018年市委市政府安排18名挂职干部到本单位工作导至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度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4.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是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和上海对口帮扶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市委市政府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领导小组及开办《曲靖扶贫》杂志等项目支出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督促经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沪滇项目管理、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老促会工作专项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56.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和上海对口帮扶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市委市政府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领导小组及开办《曲靖扶贫》杂志等项目支出经费增加;2018年单位人员工资增资及相关社保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2018年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责任制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425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经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沪滇项目管理、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老促会工作专项经费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3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的94.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来,云南省扶贫办因工作需要以云开办处【2018144号文件安排1人出国学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加重,2个贫困县摘帽,工作人员增加了21人,出差人次大幅度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上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13万元,增长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7万元,增长3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5万元,增长2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5.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来,云南省扶贫办因工作需要以云开办处【2018144号文件安排1人出国学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加重,2个贫困县摘帽,工作人员增加了21人,出差人次大幅度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上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万元,占23.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5万元,占46.83%;公务接待费支出6.03万元,占29.8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云南省扶贫办因工作需要以云开办处【2018144号文件安排1人出国学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省扶贫办及相关地(州)市扶贫办及曲靖市定点挂钩单位到曲靖检查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和各县(市)区及乡(镇)到曲靖汇报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挂职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29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21万元,固定资产232.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9.1 



66.21 



 232.89



 



76.02 



 



156.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
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801111

市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