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市安监站 代梅
  • 发布时间
    2019-08-01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于20104月批准成立,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经《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的批复》(曲编〔201041号)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5人。我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初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施工企业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强制性标准和施工作业规范,对全市各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业务指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参与全市重特大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建设系统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进行调查及监督落实;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安装实施有效监督;办理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组织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18年,市安监站检查在建工地项目累计137项(次),查出一般隐患501条,整改率97%;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复查15次。三是强化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2018,全市风险评估等级综合评价为B级,总体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2018年,组织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1+7”专项治理行动季度督查检查工作,共出动督查检查人员53人次,实地抽查了49个在建项目、52家建筑施工企业,查出安全隐患200余条,重大隐患17条,下发执法建议书和告知书20份;五是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切实保障全市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整治;六是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员共47人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七是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两家企业进行约谈;八是组织全市建筑业相关人员共600余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及应急救援演练;九是深入贯彻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宣传培训,切实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十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保障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十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及备案管理,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进一步规范。十二是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对全市300余台起重设备进行了排查;十三是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全市共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7个,创建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2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末实有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9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0万元,占总收入的79.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20.77%。与上年对比增加35.23%,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性增资等预算增加造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9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58%,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提高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性增资等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8%,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提高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性增资等造成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43%;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3%。与上年对比增加10.2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本年度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提高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性增资等造成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58.4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95.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接待从简”,车辆实行报修单管理制度并定点维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8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4.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实行事前审批报销制度,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占70.59%;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29.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开展的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城乡建设调研、建设、管理等工作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等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45.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38万元,固定资产12.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31



32.38



12.94



 



11.27



 



1.6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在主管部门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用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等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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