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市环保局 李伶洁
  • 发布时间
    2019-07-30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6701000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机构改革,于201938日挂牌更名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因2018年尚未更名,以下公开情况仍沿用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拟定本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一是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抓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78个。集中整治城市扬尘污染、燃煤锅炉污染、机动车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大气污染问题。2018111月,曲靖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各县级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95%以上。二是扎实开展水环境治理。实施主要河流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等工程。完成沾益白浪水库和13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审核划定工作。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市64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销号。2018年前3季度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8.2%,地表水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良好。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实施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开展清废行动2018,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固体废物4000多万吨。加快推进会泽县、陆良县、富源县、罗平县重金属治理项目实施,总投资8327万元的会泽县者海镇受污染土壤修复一、二期治理项目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修复污染土壤面积3061.8亩。四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840万元,实施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2018年度10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与市农业局牵头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划定禁养区面积3599.83平方公里。五是着力抓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清查建库工作,全市共筛查污染源信息27102条,全面完成普查对象入户调查及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2.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国家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配套办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等各类专项执法工作。20181月—11月,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2起,罚款金额1722.5万元。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收贮废旧放射源7枚,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宽,2018年,牵头办理环境信访案件543件。


3.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和监管,规范非国控水站运维工作。持续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县级政府所在地建成空气自动站12个,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等重点流域出入境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站7个,完成地表水国家重点考核断面水质监测事权上收和采测分离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稳步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第三方巡检工作。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认真开展河长制监测工作。


4.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并列入整改的29个问题完成整改20个,市政府组成9个验收组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有关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二是扎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时牵头组织制定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形成了63个问题的整改措施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三是全力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面履行协调督促、沟通上下、联系左右、案件查办、信息报送等工作职责,先后收集、整理并向督察组报送各类资料7批共1100多件,查办群众投诉举报件211件。针对督察发现的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及时派出5个工作组进驻企业开展工作,在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的基础上,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全面、系统、科学整改。目前,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已投入整治资金1. 9 亿元,全面完成24. 85 万吨历史遗留含铅废渣无害化处置,完成堆存钙渣属性鉴别及削坡减载并落实“三防”措施,新建水淬渣中转仓库,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及内部环境整改到位,外部环境得到系统治理。该厂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通过验收并于2018 9 10 日恢复生产,并将持续推进中长期整改工作。四是着力抓好各类专项督察整改。认真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生态环境部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类督察交办、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5.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加强。牵头组织编制《曲靖生态文明市建设规划》(2017-2022年),制定并印发了《曲靖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会泽县、师宗县、富源县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抓好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


6.环境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健全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及建设项目环评之间的联动机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13个。做好放管服工作,积极支持五网”“六大产业”“六个一百等重点项目建设。2018111月,全市共审批及备案建设项目1599个,涉及总投资591.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亿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围绕环境日主题,策划开展了污染治理设施公众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7.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先后组织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4次征求意见,并对坐标进行叠图分析,曲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2.12%;牵头制定《曲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曲靖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等改革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市环境监测站、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28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4240.31万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5%。与上年对比增加866.48万元,增幅25.3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增加了400万元;二是2018年增加了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收入459.64万元;三是2018年支队新增4人,环科所新增2人,评估中心、危废各新增1人,增加了工资福利收入;二是2018年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27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05万元,占总支出的55.49%;项目支出190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4.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29.47万元增幅17.2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支出了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5.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7.86万元,增幅46.0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增纪检组派驻4人,增加了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二是2018年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4.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7.61万元,增幅24.16%,主要原因一是市环境保护局支出了2017年结转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重金属污染调查、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曲靖市“智慧环保”(三期)、环境宣传教育及法制建设、曲靖市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系统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393.13万元。二是市环境监测站支出基本保持平衡;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支出均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7%。与上年对比增加659.14万元,增幅18.6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支出了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度市直单位综合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增发生活补助费及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4.节能环保支出352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2%。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2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4万元,完成预算的8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09万元,完成预算的9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的69.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二是从2017年实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只保留1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7万元,增长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17万元,增长134.32%,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付了云外办出[2018]1299号批准局领导俄罗斯交流访问费用3.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3万元,增长3.94%,主要是因为环科所负责的曲靖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审核项目和《曲靖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均需到全市相关的企业和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增加了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3万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2万元,占9.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9万元,占77.17%;公务接待费支出7.23万元,占12.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2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7年云政外护[2017]11号批准局领导出访英国支出37,716.01元,云外办出[2018]1299号批准局领导俄罗斯交流访问支出37,529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及开展督察检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及开展督察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94万元,增幅7.20%,主要原因是2018年纪检组派驻4人公用经费在市环境保护局列支,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和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费等商品服务支出132.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6257.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59万元,固定资产4195.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62.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57.40


1099.59


4195.39


386.87


388.56


 

3419.96


 

 

962.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6701111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