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市环保局 李伶洁
  • 发布时间
    2019-07-30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6701000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有关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依照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依法对行政区域内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跨县域及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处理;组织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夯实环境监察执法机制。一是建立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季度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通报,督进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二是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2018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共抽查132户企业,抽查情况及时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建立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约谈预警制度,先后对8家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环保义务,起到了较好的预防警示和督促作用,有效保障执法检查效果。



2.有序推进各类专项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对14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开展非煤矿山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市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1户。三是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全市查处涉及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案件13件。四是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切实加强与排污许可制改革的衔接,摸清行业底数,实施分类管理。完成有色金属、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工业污染源的排查工作。五是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围绕排查出的33个问题,坚持大小问题一起找,排查整治与督查整改一起抓,完成问题整改27个。六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排查化工企业57户,对4户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罚。七是开展牛栏江流域调水水源区环境监察。开展牛栏江(马龙段)流域专项整治工作,抽查牛栏江流域调水水源区重点抽查企业38户。八是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对市辖区及各县(市、区)校园周边放射同位素、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了检查。九是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排查企业28户,开展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3.群众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一是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以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11件群众投诉举报件为线索,从严从快查处罗平锌电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开展突出矛盾、突出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工作,排查环境矛盾纠纷42件,“四大重点”问题4件,并及时对矛盾纠纷进行了化解。办理微信、微博投诉114件,办理“12369”环保举报投诉429件。



4.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重点案件64起,分别为: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起,停产限产案件21起,查封扣押案件19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0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无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末实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64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13万元,占总收入的93.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31万元,占总收入的6.8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为623.13万元,比上年增加99.32万元,增幅18.9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增4人,增加了工资福利收入,二是2018年工资中增加了绩效奖,导致工资福利收入增加;其他收入17.31万元,比上年增加17.31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到省环境监察总队拨入抽调蓝天保卫战监察经费17.3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65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01万元,占总支出的90.27%;项目支出63.78万元,占总支出的9.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中基本支出592.01万元,比上年增加97.53万元,增幅19.7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增4人,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2018年工资中增加了绩效奖,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3.78万元,比上年减少71.91万元,减少53%2018年仅有保障工作运转的项目资金量较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2.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53万元,增幅19.7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增4人,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2018年工资中增加了绩效奖,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8万元,比上年减少71.91万元,减少53%2018年仅有保障工作运转的项目资金量较小。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2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9.68%,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护)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6.5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32%,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办公设备购置。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现场环境执法监察、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支出22.42万元,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维护支出26.06万元,参加蓝天保卫战支出15.30万元。



开展工作情况:1.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执行情况:一是建立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季度通报制度。二是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三是建立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约谈预警制度。四是开展突出矛盾、突出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工作。



认真做好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执行情况: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开展非煤矿山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开展牛栏江流域调水水源区环境监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



   3.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蓝天保卫战执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7%。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630.17万元对比增加了1.64%,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增发生活补助费及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3.节能环保支出50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5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6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7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37.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关于公务接待各项规定,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二是从2017年实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只保留1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3万元,下降3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2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62.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二是从2017年实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只保留1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占87.64%;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1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现场环境执法监察、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现场环境执法监察、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9万元,与上年支出66.98万元对比增加了0.31%。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费等商品服务支出66.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资产总额158.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6万元,固定资产128.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61



28.96



128.97



 


46.89



 


82.08



 


 


0.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境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填报。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境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填报。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境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填报。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6701111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