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质监站 杨阳
  • 发布时间
    2019-08-01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强制性标准。



(2)根据委托权限,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



(3) 根据委托权限,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根据委托权限,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



(5)对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6)协助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7)分析和掌握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上报。



(8)参与本市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9)对全市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机构情况:本单位是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本单位在职职工33人,9月在职死亡1人,10月招考录用公务员1人(调出),8月招考录用到本单位工作1,201812月共有在职在编正式职工32人,退休职工5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



(1)市质监站新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30项,建筑面积约82.1万平方米;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工程施工过程监督。市质监站监督人员外出巡查工程300余次,形成巡查记录300多份。监督抽查、巡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绝大部分都得到了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了工程质量隐患,起到了较好的监督督促作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稳中有升。



2.严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



(1)市质监站共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34个,备案工程面积约151.2万平方米,备案合格率达100%



2)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



市质监站共接到上级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工程质量问题办理件共17件、各类举报4件,均进行登记建档,其中13件转办、交办件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和电子版向交办部门回复报告,其余4件有因调查难度较大或要求回复时限未到等原因尚未办结;举报类4件,1件办结,其余3件均为排烟气道举报,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各有关单位正在整改处理中,尚未办结。共接受到市质监站进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登记13件,其中已经办结5件,余下8件仍在按照质量投诉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正在办理过程中,已建立13套质量投诉档案,发出8份质量投诉处理告知书,2份质量投诉协调处理约谈告知书,现场勘查记录13余份及现场查看、协调会议等300余张照片、图片、相关音像资料等。对来电、来访咨询工程质量方面问题均做相应的书面记录,2018年至今共接待来访、来电60余件次。



3)认真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56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512.86万元 增加52.55万元,增幅10.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59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45万元与上年43.69万元对比,增加3.76万元,增幅8.61%。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万元538.99万元,构成如下:基本工资144.18万元、津贴补贴71.47万、绩效工资148.34万元、奖金22.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0.27万元、职业年金4.57万元、医疗保险40.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1.13万元、住房公积金35.2万元,伙食补助1.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共4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办公设备购置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8%。本单位无出租房屋及房屋建筑物;2018年未处置机动车辆。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7年支出534.05万元对比增加34.47万元,增幅6.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4%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77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



3.城乡社区支出42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8%



4.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工作开展中严禁开公车办私事,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201811月封存了单位车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2.4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16.6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3.79%;公务接待费0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87.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55万元,固定资产142.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47.5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1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8.9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45



44.55



142.91 



 



47.54



 



95.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的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本单位从职责履行效果和预算评价两方面实施绩效自评。



()职责履行效果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1.职责履行效果良好



  (1)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验收及备案工作。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2)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检查暨安全生产“1+7”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第三季度督查检查。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3)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4)认真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5)中心城区房地产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排查工作。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6)加强业务台账建立及管理工作,并推动全市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7)开展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在线查询工作。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2.履职效益明显 



  (1)经济效益:推动了建筑业总产值的稳步增长。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2)社会效益: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建筑行业行为,治理建筑行业中的乱象,提升城市竞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曲靖市的社会形象。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3)生态效益:规范建筑行业各主体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建筑行业服务能力,确保工程质量,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二)预算评价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预算配置科学



1)预算编制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基本支出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及时变更动态基础信息,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定额补助,为保障部门正常工作开展打下基础。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3)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即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保障。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推行厉行节约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确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2.预算执行有效



1)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经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标准管理和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市委省市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2)严控结转结余:加强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支出计划,尽量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



3)项目组织情况本单位无项目资金。



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事前审批制度,节约行政成本。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3.预算管理规范



1)管理制度健全:不断完善现有财务管理制度,在内控建设与实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内控建设与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内控制度。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2018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3)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和充分有效利用。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完成;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按预算要求执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确认的批复》(曲财资【201859号文件)的批复,核销应收账款16.24万元(其中:省第四监狱应收账款2.2万元,富源矿厂钢铁厂3.2万元元,云南省富源矿厂3.72万元;省富源矿厂7.12万元)。核销固定资产一批价值18.05万元(其中台式电子计算机1台,价值0.43万元;激光打印机1台,价值0.2万元;工字钢梁1批,价值1.15万元;钢梁1,价值15.73万元 ;椅子2批,价值0.5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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