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市委老干部局 梁帅
  • 发布时间
    2019-07-31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9001000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是曲靖市委负责主管全市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全市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3、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组织引导老干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作用,切实做好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的宣传表彰;办好《曲靖老干部工作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4、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督促检查落实。



5、负责接待处理全市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6、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建设和管理;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管理好局各直属单位。



7、对老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



8、对市级老年社团的工作进行指导,参与老年社团的活动。



9、负责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全面抓好老干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参观考察、走访慰问、在职领导联系同级老干部等八项制度的落实。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层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扎实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创性地加强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真诚地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努力为老同志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积极支持指导老年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引导激励离退休干部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2、保障推动“三个机制”的有效运转,全面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进一步抓好“三个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总结经验、扩大成果,保证离休干部“两费”得到全面落实,针对离休干部整体呈现高龄化,处于“双高期”的实际,重点抓好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完善离休干部就医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不断解决离休干部看病就医和医药费报销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定落实工作目标,围绕目标责任制合力贯彻落实老干部方针政策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抓好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市直机关干休所的建设,充分发挥各单位为老干部服务的综合功能;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方法,推广成功经验,稳步推进“四就近”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抓好中央、省、市出台的提高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让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的满意度和公认度。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以开展“狠抓落实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为载体,树立全新的工作思路和服务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广泛听取和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自身建设、退休干部的管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老年大学、活动中心等重点课题展开调研,强化对老干部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及成果运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推行实践“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老干部之中,力所能及地为老干部提供个性化的需求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曲靖市老年大学,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201811月份军转干部安置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1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了基本工资、离休人员调整了基本离休费、艰边津贴等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1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95万元,占总支出的67.26%;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了基本工资、离休人员调整了基本离休费、艰边津贴等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老干部局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了基本工资、离休人员调整了基本离休费、艰边津贴等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委老干部局、老年大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春节慰问金支出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退休干部管理经费10万元,老干部特困经费30万元,老年大学办学经费40万元,重大节日老干部活动经费、开展“四就近”工作经费、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10万元,组织老干部参与国家、省市重大活动经费10万元,老干部保健知识讲座及情况通报会经费10万元,看望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为去世老干部送花圈、慰问遗属经费10万元,调研考察、参加重大艺术节、举办离退休干部党员及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经费15万元,春节慰问金35万元,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了基本工资、离休人员调整了基本离休费、艰边津贴等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7%。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22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6%。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方面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及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26.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预算的3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31.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年初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98万元,下降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88万元,下降14.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年初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占28.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8万元,占39.26%;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占32.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单位陈永恒同志随云南省退休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出访团赴俄罗斯、白俄罗斯学习交流退休公务员养老保障及医疗保障制度,老年公寓运作模式及老年运动、文化设施等。主要用于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国际旅费、翻译费、场租费、车辆租赁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等境外用汇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老干部用车所产生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正常接待及其他省、州市老干部局同行部门到我市交流学习、看望易地安置老干部、接待我市厅级老领导就近就便参观、调研工农业生产情况及省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检查、指导、调研我市工作及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来访工作人员等161批次共84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维修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8万元,手续费0.07万元,邮电费0.72万元,维修维护费0.2万元,工会经费4.48万元,福利费13.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4.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市委老干部局资产总额238.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85万元,固定资产96.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5.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8.86



142.85




0



63.53



0



32.4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行业发展规划,市委老干部局部门整体支出总目标:一是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二是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三是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四是引导离退休老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五是强化部门自身建设。



1.职责履职方面



1)政治待遇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全面抓好老干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参观考察、走访慰问、在职领导联系同级老干部等八项制度的落实。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层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扎实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创性地加强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



2)生活待遇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保障推动“三个机制”的有效运转,全面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进一步抓好“三个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总结经验、扩大成果,保证离休干部“两费”得到全面落实,针对离休干部整体呈现高龄化,处于“双高期”的实际,重点抓好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完善离休干部就医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不断解决离休干部看病就医和医药费报销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定落实工作目标,围绕目标责任制合力贯彻落实老干部方针政策的工作格局;



3)活动阵地建设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进一步抓好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市直机关干休所的建设,充分发挥各单位为老干部服务的综合功能;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方法,推广成功经验,稳步推进“四就近”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抓好中央、省、市出台的提高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让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引导离退休老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紧紧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题的正能量活动,努力为老同志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智慧优势,积极支持指导老年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引导激励离退休干部更好地发挥余热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5)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的满意度和公认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以开展“狠抓落实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为载体,树立全新的工作思路和服务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广泛听取和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自身建设、退休干部的管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老年大学、活动中心等重点课题展开调研,强化对老干部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及成果运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推行实践“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老干部之中,力所能及地为老干部提供个性化的需求服务。



2.履职效益明显方面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层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的学习宣讲工作,形成坚持学、反复讲的生动局面,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组织引导老同志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场所和平台建设,督促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时刻把这项基础工作抓在手中,通过“两项待遇”的落实,使离退休干部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心情舒畅地安享晚年、颐养天年。



2)组织广大老同志深入开展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确保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有效运转;抓好老干部工作舆论宣传,若干政策问题调研,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服务对象满意率保持较高比率。



3.预算配置科学方面



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预算安排足额保障2018年部门正常工作开展。确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4.预算执行有效方面



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数。



    5.预算管理规范方面



对账务支出严格把关,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部门信息公开,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额为61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支出总额为61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95万元,占总支出的67.26%,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74%。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单位的财务支出,全部纳入年度支出预算管理,坚持量力而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各项支出的安排要结合本单位财务实际和相关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做到有什么收入安排什么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单位财务支出执行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制度,财务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和原则核销支出,不符合要求的单据不予核销、报账。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差旅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管理办法、针对项目制定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等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使本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各部门行权履职。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首先,成立自评领导小组。为顺利推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一是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陈永恒局长担任组长,李美莲、田红霞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二是收集相关资料。为全面完成此项自评工作,办公室收集了大量相关的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预算数据;2018年决算数据;2018年“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实际开支数据,2018年年末编制数、实有人数,年内召开的部分会议通知,以及单位各科室绩效考核结论,社会各界对老干部工作的满意度调查资料等。



2.组织实施



工作组成员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自评评价方案中设定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依据收集到的有关资料,对自评项目进行初步打分,最后由自评小组审核。根据自评打分情况,逐项指标进行审核确定,并自我总结,得出结论,完成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情况:我局的经费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包括人员工资和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维修和油料费、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等。专项经费主要包括:春节慰问经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老干部特困经费、老年大学办学经费,退休干部管理经费、老干部保健知识讲座及情况通报会经费、看望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为去世老干部送花圈,慰问遗属经费、举办离退休干部党员培训及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经费、重大节日老干部活动,开展“四就近”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经费、组织老干部参与国家,省市重大活动经费等。我局的资金使用情况:行政运行经费较好的保障了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运转,专项经费均按年初预算,拨付相关部门及按规定项目支出,不存在违规情况。



评价结论:通过自评小组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分为96分,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期绩效总目标,各项指标完全符合要求,老干部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显著。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四就近”:指根据组通字[2010]24号、云组通[2010]52号和曲组通[2010]66号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方便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简称“四就近”)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9001111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