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危废监管中心 余静
  • 发布时间
    2019-08-01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6701000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3年经曲靖市编制机构委员会批准成立(批准文号:曲编〔201335号),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规格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年末实有8人。我单位是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进行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二级预算单位。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对生产、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制定预防规划、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参与危险废弃物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曲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投运。该项目于2017831日竣工并开展各系统设备调试工作,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积极协调,认真督促项目业主按要求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现场核查要求整改事项。20181月,项目正式取得省环境保护厅的试生产期间经营危险废物批复(许可),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每年可新增危险废物经营能力3.05万吨。2018年共收集处置各类危险废物12,361.14吨,其中医疗废物1914吨。


2.完成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物申报登记。本年度共有380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较上年度相比进一步扩大了非工企业申报范围,为危险废物监管奠定了基础。根据申报统计,2017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60.84万吨,利用处置量63.39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危险废物),贮存量7.44万吨。


3.开展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和堆存专项行动。20185月,生态环境部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清废行动2018”)第102督查组赴我市会泽县开展现场督查,共发现、反馈问题20个(其中部级挂牌督办1个、省级挂牌督办1个)。市人民政府在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为深刻汲取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教训,进一步查清全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0186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和堆存专项行动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840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和堆存专项行动。根据各县(市、区)排查、上报统计结果,全市共排查各类固体废物环境问题453个,涉固体废物堆存量4000万余吨,查处涉固体废物相关环境违法行为22起,“清废行动 2018”反馈的2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分别被部级、省级挂牌督办的2个问题经复核已解除挂牌督办。


4.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截止201810月,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1家,其中综合经营单位13家,各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84.9万吨。为贯彻实施《“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及《“十三五”云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7166号)要求,市环境保护局自9月起组织对全市10个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全年共完成1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2家重点产废单位、13家一般产废单位的现场抽查考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2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7万元,占总收入的97.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万元,占总收入的2.39%。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7.12%,原因是2018年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录用1人,8-12月工资及社保缴费,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艰边津贴导致预算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5万元,占总支出的84.19%;项目支出21.45万元,占总支出的15.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25万元,增加6.47%,原因是20188月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新招录1人,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增加基本工资等,增加人员工资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25万元,占总支出的84.19%,与上年对比增加6.40%,原因是20188月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新招录1人,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增加基本工资等,增加人员工资导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5万元,占总支出的15.81%,与上年对比增加6.87%,主要原因是开支了上年项目结余资金导致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曲财建﹝201734号危废监管中心能力建设项目给予会泽者海镇固体废物处置经费、曲财建﹝201823号危废监管中心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占项目支出的89.02%;办公设备、财务软件等其他资本性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0.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87%,主要原因:20188月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新招录1人,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增加基本工资等,增加人员工资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10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危险废弃物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存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政府各级部门加大了环保督察的力度,中央、省级、市级督查、整改、回头看等等,开支公务接待费1274元,工作量增大费用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长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政府各级部门加大了环保督察的力度,中央、省级、市级督查、整改、回头看等等,开支公务接待费1274元,工作量增大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省固废管理中心危废规范化督查考核工作接待费,接待2批次,接待人,14人,发生1274元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资产总额6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42万元,固定资产35.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61 


33.42


35.33 


 


 


 


35.33 


 


 


0.8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要求,没有需要纳入项目支出自评范围的项目,故附表10“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为空表,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填报。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填报。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填报。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填报。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着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