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是曲靖市建设局曲署建(90)80号文件,为加强我区抗震防灾工作,健全抗震管理机构,经地编委1990年11月9日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曲靖地区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负责办理地区抗震防灾领导指挥部的决定和日常事务;实现国家、省、地、县的抗震防灾网络联系,承上启下,开展上情下达,下情及时汇报等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帮助相关单位编制实施预案;对现有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加固,尤其是生命线工程的加固;对新建工程实行抗震设防管理,使其按国家规定设防,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设置机构编制人数3人。2018年编制3人,2018年6月在职转退休一人,2018年12月在职2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及时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震减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和建设系统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省市防震减灾工作要求,抗震办积极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分别于2018年7月和10月两次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和建设系统防震减灾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并按照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震减灾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完善补充更新应急抢险“三支队伍(即震损房屋应急鉴定评估专家队、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队),抓好相关规定宣传贯彻培训,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规范通信联络环节,切实提高住建系统应急能力,明确和落实应急救援工作任务。
(二)完善领导机构,强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体系建设。为科学建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地震灾害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地震应急工作机制,抗震办根据相关规定修编、调整和完善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以局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为副指挥长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抢险指挥部的领导机构,充实调整震损房屋应急鉴定评估专家队、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和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队“三支队伍”的建设。调整后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抢险指挥部有33人,“三支队伍”共143人,装备138台。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购买补充部分应急物资,切实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震减灾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练兵、努力提高应急工作水平。为了保证地震灾害来临时,应急抢险队伍能有效开展应急评估,一是10月份抗震办编印了500余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手册,配发到全市住建系统防震减灾工作人员手中,指导应急抢险工作;二是组织全市设计单位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抢险“三支队伍”中震损房屋应急鉴定评估专家队专家共110余人参加业务技术培训,聘请云南省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董卫青老师担任讲解老师。通过培训,提高了参会人员的应急工作水平。
(四)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强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是把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现行抗震设防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作为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未取得项目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准书(初审意见表)的建筑工程,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办理招投标、监理等相关手续,更不得组织验收和投入使用,确保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二是强化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管理。为适应全市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管理和抗震防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培养防震抗震专业技术引领人才队伍。抗震办调整充实了“曲靖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现“曲靖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有成员22人,以地质勘察、工程结构专业为主,年龄均在60岁以内,能较好地为建筑工程抗震防灾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简政放权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理顺全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体制,优化抗震设防初审和专项审查程序。自10月份起,全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由市级部门实行,为方便办理申报审查事项,抗震办投入1万余元进行软件开发,在曲靖市住建局网上审批大厅增设通道,建设单位在网上便可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截止到11月,市抗震办共办理抗震设防初审71项,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10月份以前初审由各县、市、区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09项,单位工程132个,建筑面积为62.6万平方米。
(五)明确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减隔震技术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减隔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区域内三层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校舍和医院医疗用房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8度以上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三层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全部采用减隔震技术的要求,稳步推进减隔震技术运用,提高建筑工程抗震性能。2018年1—11月,全市通过抗震专项审查项目中采用减隔震技术的建筑工程项目有102栋,建筑面积50.9万平方米,其中隔震58栋,18.7万平方米,减震 44 栋,32.2万平方米。采用减隔震技术的建筑工程项目面积占通过抗震专项审查面积的81.3%,减隔震技术运用得到稳步推进。
(六)积极开展督查检查。9月份,抗震办聘请3位专家,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各县(市、区)住建系统防震减灾开展情况及在建项目抗震设防质量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及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18份,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处理完善。
(七)积极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安全校舍排查加固工作。抗震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房管部门,做好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安全校舍排查加固工作,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安排,拟稿并下发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工作的通知》,有效促进了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安全校舍排查加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实有编制数3人,2018年6月在职转退休一人,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人,2018年离退休人员去世一人,2018年末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已封存。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6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4万元,占总收入的82.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万元,占总收入的17.56%。与上年52.27万元对比增加16.07万元,主要原因是改革增加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4万元及其他收入1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4.6万元对比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调整,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费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35万元。与上年54.6万元对比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是改革增加人员工资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软件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3%。与上年支出51.7万元对比增加4.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薪金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0.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8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0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超出预算的1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超出预算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改革,2018年底公务用车封存前购买车辆保险及维修,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2018年业务接待费0.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抗震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实行事前审批报销制度,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4万元,下降1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下降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5.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公务用车改革,2018年底公务用车封存前购买车辆保险及维修,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2018年业务接待费0.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抗震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实行事前审批报销制度,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7万元,占94.87%;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5.1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抗震设防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抗震办资产总额49.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12万元,固定资产10.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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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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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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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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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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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9.26 | 38.12 | 11.14 |
| 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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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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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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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在职转退休人员一名,退休人员去世一名,抚恤金支付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抗震办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抗震办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