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吕敏
  • 发布时间
    2019-08-02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经(曲编〔2002145)号批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处级,隶属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处理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资质审查和业务指导,核发相关经营、服务证照;负责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处理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处理行业和设施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气化曲靖”行动。2018年全市累计铺设管网410.1公里,其中:新建设城市燃气管道累计39.43公里,签约天然气居民用户15454户,安装22425户,开卡通气12454户,使用天然气3822.32万立方米,其中缅气1453.03万立方米。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签约天然气居民用户153713户,安装100545户,开卡通气32828户。



2018年共办理燃气工程开工许可 248份,燃气经营许可 3份,燃气工程立项1个,初步设计批复7个。对燃气企业进行了2次安全检查,参加燃气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3次。



2.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一是配合市发改委出台了《曲靖市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现正在开展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三是加强优质服务管理,建成智慧水务系统供水调度平台。智慧水务工作效果显现,2018年共安装压力监控点58个,建成了60m3的供水服务调度中心。



3.全面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切实抓好资质审验工作。一是2018年完成公交企业资质、公交车辆运营证审验工作,办理企业资质审验3家,车辆运营证审验500余份。二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推进工作。三是公交车辆采购更新,2018年采购的100辆新能源公交车已于201887日投入运营,816日新开沾益小河底至曲靖高铁北站37路,大幅提升了公交运力及公交乘坐舒适度。四是调整优化现有公交线路。



4.加强城市防洪工作。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积极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按照城市防汛有关要求,积极做好2018年城市防汛各项工作。2018年,麒麟区投入1.03亿元对城区9个重要排水防涝节点实施改造建设。



5.积极推进“麒沾马”一体化城市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麒沾马”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积极配合完成“麒沾马”一体化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进展督促工作。



6.认真积极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2018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议提案32件(其中:承办件21件,协办件11件),满意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3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34万元,增加8.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3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4万元,占总支出的97.64%;项目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2.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90万元,增加12.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0万元,增加10.2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事业局管理业务经费支出8万元,2017年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90万元,增加12.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4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4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4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18万元,下降6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5万元,下降5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资产总额271.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81万元,固定资产76.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5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7项,账面原值25.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1.36



194.81



 76.02



 


55.73



 


20.29



 


 


0.5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在主管部门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