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瑞笛
  • 发布时间
    2019-08-02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42401000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


(5)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的工作。


(6)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指导全市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


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


故查处落实情况。


(8)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9)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0)监督指导县(市、区)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牵头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2)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狠抓源头治理。食品“三小”安全隐患多、群众反映强烈、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源头,在治理过程中,市食药监局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建立清单,应登尽登、强化监管的思路,全年共累计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2279家,登记备案小餐饮2185户,小摊贩5651户;按照示范打造、全面规范、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完成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2个农改超,中心城区四区已完成38个农贸市场改造,其余县(市)完成改造3个,全市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已达44个。


(二)狠抓示范创建。持续巩固第一、二批108个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乡镇监管能力,深入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的创建和引领,推动基层示范创建多点并进、协同发力。全市建成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33个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 4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10个食品安全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圆满通过省局中期绩效评估。


(三)狠抓监督抽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抽检靶向性,坚持目标导向、做好问题食品后处置。紧盯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完成各级各类食品抽检2541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7.22%。同时,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抽检水产品189批次,合格率97.8%;开展“五毛食品”抽检399批次,合格率为95.99%。与此同时,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样36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23批次保健食品,全部合格;抽检化妆品38个批次,合格率94%。完成餐饮服务单位抽检任务1916批次,合格率91.2%;完成481批次药品的抽验和检验工作,合格率95%,药品包材抽样3个品种,4个批次,全部合格。完成了459批次抽检后核查处置任务,罚款2,275,192.66元,责令整改450户,约谈337户,封存不合格食品6,962.45公斤,没收不合格食品6,979.90公斤。


(四)狠抓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问题,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元旦春节、“两会”期间、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以农村地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以餐饮具、保健食品、散装白酒、食盐、“五毛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非法医疗美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疫苗、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和非洲猪瘟防控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7571人(次),检查巡查各类食品药品经营主体82508户(次),整改安全隐患8132条,责令整改经营户数7921户,监督销毁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11个品种,19批次。


(五)狠抓技术支撑。市政府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共建的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食品检验能力从24类505项扩展到33类1105项,承接食品检验从年均3000件扩增到15000件以上。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完毕,即将投入使用,罗平、宣威2个国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已建成使用。108个乡镇监管所按“八个一”标准(快检箱、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配备了执法装备。“智慧+食品药品”项目完成招标,年内可完成产品追溯体系和视频监管平台建设。


(六)狠抓应急防控。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宣传防控、谨防食用野菜野果预警及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对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370余医务人员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检测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卫生院野生食用菌中毒识别和救治能力。充分发挥133个基层监管所、1637名农村信息员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把预防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做深做细。联合马龙区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全市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IV级)应急处置演练,增强了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全市未发生等级野生食用菌、草乌附子中毒事件。


(七)狠抓信息公示。依托曲靖日报、珠江网、电视台宣传专栏、“食安曲靖”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创城动态、预警公告、消费提示、科普知识,全面公开案件处罚、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日常监管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公开40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507批次,积极开展“12331”主题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六五”普法宣传等活动,提高广大市民饮食用药安全常识水平和维权意识。


(八)狠抓宣传报道。制作发放DVD宣传光碟3200本,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发放安全告知书8余万份,张贴野生菌科普宣传画册9万余份,宣传手册1万余份,播放预防公益广告450余条次。签订承诺书1423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315人次,播放各类公益宣传片49场次,制作并督促食品药品企业在经营场所张贴创建宣传海报、“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13800余份。发放创文包保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及 “三农通”平台向市民普发160余万条防范野生菌中毒的公益短信,覆盖农村居民达170.1余万人。联合电视台拍摄制作带你走进食品安全标准、携手共创美食品牌、食品保健食品营销骗局等11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们在行动》系列专题片,累计播出600余分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检测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49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0.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对比减少33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62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60万元,占总支出的51.42%;项目支出1,276.06万元,占总支出的48.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2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对比增加397.29,主要原因是: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6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6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0万元,完成预算的4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2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5.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执法执勤用车,减少运行成本。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27万元,下降39.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27万元,下降4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48万元,下降0.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万元,占65.85%;公务接待费支出6.01万元,占34.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相关部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调研、食品药品案件协查、GSP飞行检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221.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8.18万元,固定资产1,841.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0.50万元,无形资产161.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6项,账面原值96.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21.05 


1158.18 


1841.04 


1118.61 


236.72 


 


485.71 


 


60.50 


161.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5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局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5.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重点组织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施在各方面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5.00万元,执行数为1,0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部门未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42401111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