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公积金中心 赵子h
  • 发布时间
    2019-08-05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1000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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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曲靖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为: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和本息催收等六项职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把维护和发展职工利益作为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8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2亿元,累计归集达31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8.31亿元,累计向16.6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5亿元;支持住房消费提取28.81亿元,累计提取179.33亿元;全年共释放住房公积金57.12亿元,带动全市房地产消费71亿元,支持16690名职工购房112万平方米,累计支持职工购买住房2078万平方米。住公积金贷款占全市商业银行业按揭贷款的37%,房地产去库存贡献率达56%。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74亿元,支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2.48亿元,比上年增28%,累计支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11.48亿元。较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2.深化服务改革,促进管理创新。



一是简化审批流程,精简业务办理要件,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小时内办结审批流程”,贷款初审、复核、终审、借款合同签订实行现场受理、现场审批、现场办结;取消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未婚证明、关系证明、单位证明,取消《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提取申请表》;二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推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解决了无抵押担保职工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难题。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10083.64亿元;三是落实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推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共有726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8276万元。



3.落实制度规定,防范业务风险。



一是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住建部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二是加强与市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提高了效率;三是加强贷后管理,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逾期贷款控制在合理区间;四是开展经常性内部稽核,加强对制度执行、资金运行、财务核算等情况的经常性监督;五是持续开展风险大排查问题大整改,有效化解业务风险;六是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达到了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四部委规定的三级等级保护标准,数据资源和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4.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是在全国率先建成集12329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八大便民利民功能为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住房公积金实时结算支付系统,减少了中间环节,变“群众跑路”为“数据跑腿”,实现资金直接划转个人银行卡“秒到账”;二是顺利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三是开通微信平台提取物管费业务,实现了“零材料”“零跑腿”提取公积金,4050户职工通过微信提取住房公积金808.43万元;四是完成了与民政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接口开发工作,开通了联网共享信息查询;五是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审批系统,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确保了信息数据安全;六是建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培训系统,实现了业务培训、信息交流、视频会议等远程协作办公模式,控制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直属曲靖市人民政府的全额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等7个科室,下设宣威、会泽、富源、陆良、师宗、罗平、沾益、马龙8个分中心,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员编制数为72人,2018年实有在职职工72名,退休职工8名。2017年中心实有在职职工70名,退休职工8名。人员变动的原因是:2018年招考录取2名在职职工。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属于车改单位,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收入合计254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8.71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01万元,占总收入的0.35%2018年收入比2017年增加241.68万元,增幅10.48%。造成变动的原因:



一是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204号)要求,调整了在职职工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障费。



二是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四部委联发的《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23号),曲靖市住房公积金需对信息系统按照等级保护第三级的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预算资金301万元,比2017年信息系统建设费增加了191万元。



三是陆良县财政局根据(陆财预〔2018〕年55号)文件对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良分中心财政拨款9.0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支出合计286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01万元,占总支出的41.9%;项目支出1665.35万元,占总支出的58.1% 2018年支出较2017年增加570.50万元,增幅24.85%。造成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是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204号要求,调整了在职职工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障费。



二是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按照等级保护第三级的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实际支出344.25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支出。



三是据曲靖市创文工作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投入资金对办公区域、营业大厅进行环境整治,制作宣传标语、打造十九大文化长廊,比2017年增加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1.01万元,与2017年对比增加48.57万元,增幅4.21%,造成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了在职职工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障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预算支出961万元。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共2 项,具体是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专项建设费301万元,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661万元。至年末,两项目实际安排支出1143.2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安排支出799万元,信息系统建设费支出344.25万元,重点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1%。与上年对比增加492.06万元,增幅21.53%,主要变动因素是:一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障费;二是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按照等级保护第三级的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实际支出344.25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支出;三是根据曲靖市创文工作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投入资金对办公区域、营业大厅进行环境整治,制作宣传标语、打造党的十九大文化长廊,比2017年增加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度政府综合考核奖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五险一金社保费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4.城乡社区(类)支出14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等项目;



5.住房保障(类)支出230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29.52%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设的8个县(市)分中心要定期运送大量业务单据、重空凭证、定期存单到市公积金中心统一保管,且2018年扶贫工作任务较重,各部门多次往返扶贫挂钩点,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上升;其余两项“三公”经费降低的原因是,2018年按照市级政府对接待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规定了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次数、陪餐人数和报销流程,接待费逐年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15万元,下降5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16万元,增加19.7%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设的8个县(市)分中心要定期运送大量业务单据、重空凭证、定期存单到市公积金中心统一保管,且2018年扶贫工作任务较重,各部门多次往返扶贫挂钩点,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上升;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5万元,下降55.81%,较去年降低的原因是:2018年按照市级政府对接待费的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规定了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次数、陪餐人数和报销流程,接待费逐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占58.57%;公务接待费支出13.58万元,占41.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万元。我单位属于车改单位,无相关车辆编制,但下设的8个县(市)分中心要定期运送大量业务单据、重空凭证、定期存单到市公积金中心统一保管,为确保重要票据安全,经2012年第2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租借公务用车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8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其他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31万元,与上年对比大幅降低,主要变动原因是因为本年度三公经费大幅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及日常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2018年资产总计9466.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8万元,固定资产8523.8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48.5万元。较2017年减少75.98万元。变动的原因是:1.2018年对单位存货进行转固定资产;2.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确认的批复》文件对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处置;3.陆良办公大楼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9466.65



402.8



8523.85



7424.94



 



 



1090.42



 



0



54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0.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绩效目标设立三项,分别是:(一)年初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任务,明确归集、提取、贷款、增值收益等主要指标的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良好;(二)实施“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推进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改革和创新。(三)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预算安排资金300万元以上的项目2个,即“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安排资金661万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费”,安排资金301万元。



2018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年”“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行“微笑服务”,加大“互联网+公积金”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改革,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到提升。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得分95分,为优良等次。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结转: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