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农业科关于公开扶贫资金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扶贫资金等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8〕13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0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贫困县一次性奖励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8〕14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853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8〕17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94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8〕1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296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5: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
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8〕1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153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6: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8〕16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22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7: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三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8〕17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4446.0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8: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8〕1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022.9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9: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8〕1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2037.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10: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8〕2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857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曲靖市财政局)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加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
奖励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罗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15个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241号)要求,现将2017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此款列入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列相应支出科目,经济分类“513-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云南省省对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贫开办发[2016]50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263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表)。列入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资金一律“切块”下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非贫困县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2-1:
提前下达2019年非贫困县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扶贫发展 | 少数民族 发展 | 国有贫困 农场扶贫 | 国有贫困 林场扶贫 |
麒麟区 | 1,275.00 | 975.00 | 300.00 |
|
|
马龙区 | 2,453.00 | 2,114.00 | 300.00 |
| 39.00 |
陆良县 | 2,792.00 | 2,592.00 | 200.00 |
|
|
沾益区 | 2,011.00 | 1,611.00 | 400.00 |
|
|
附件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相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300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预算支出科目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方向列相应预算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非贫困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要围绕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要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不得用于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30日
附件3-1:
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非贫困县)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贫困标识 | 金额 | 备注 |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
| 4 |
|
麒麟区 | 非贫困 | 260 |
|
沾益区 | 非贫困 | 430 |
|
马龙区 | 非贫困 | 564 |
|
陆良县 | 非贫困 | 691 |
|
合计 |
| 1949 |
|
附件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15号)要求,现将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旅游发展基金补助资金、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支持农村公路部分)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此款列入2019年相应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这次分配下达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精准使用涉农资金。各县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四、贫困县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4-1:
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贫困县 标识 | 合计 | 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 旅游发展基金(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3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
师宗县 | 贫困 | 3963 | 2,727 | 30 | 1,206 |
罗平县 | 贫困 | 3654 | 1,663 | 300 | 1,691 |
富源县 | 贫困 | 14048 | 12,374 | 20 | 1,654 |
会泽县 | 深度 贫困 | 11296 | 9,161 | 30 | 2,105 |
附件5: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
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
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16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表)。列入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及省、市关于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贫困县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5-1:
提前下达2019年贫困县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州市/县区 | 合计 | 扶贫发展 | 少数民族发展 | 以工 代赈 | 国有贫困农场扶贫 | 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
师宗县 | 3,763.00 | 3,301.00 | 400.00 |
|
| 62.00 |
罗平县 | 2,206.00 | 1,806.00 | 400.00 |
|
|
|
富源县 | 6,554.00 | 6,154.00 | 400.00 |
|
|
|
会泽县 | 19,012.00 | 18,152.00 | 500.00 | 360.00 |
|
|
附件6: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18号)要求,现将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此款列入2019年“21305-扶贫”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方向列相应项级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级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精准使用涉农资金。各贫困县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四、贫困县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5日
附件6-1:
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州市 | 县(市、区) | 金额(万元〉 |
曲靖市 | 合计 | 6228 |
富源县 | 1189 | |
师宗县 | 2081 | |
罗平县 | 25 | |
会泽县 | 2933 |
附件7: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三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三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19号)要求,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此款列入2019年相应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后,贫困县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请将资金尽快切块下达到县。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精准使用涉农资金。有关县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四、贫困县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曲靖市2019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7-1:
曲靖市2019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213农林水支出) |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13农林水支出) | 合计 |
小计 | 44446.09 | 5320 | 423 | 50189.09 |
富源县 | 9227.06 | 1246 | 89 | 10562.06 |
师宗县 | 3001.28 | 420 | 43 | 3464.28 |
罗平县 | -2298.85 | 411 | 36 | -1851.85 |
会泽县 | 34516.6 | 3243 | 255 | 38014.6 |
附件8: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四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四批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20号)要求,现将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预算支出科目列相关科目(详见附件),支出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县后,贫困县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不得指定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
三、精准使用涉农资金。各县(区)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四、贫困县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8-1:
2019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1302-林业,县级根据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列至项级科目) |
1 | 师宗县 | 239.95 |
2 | 罗平县 | 367.03 |
3 | 富源县 | 298.21 |
4 | 会泽县 | 1117.8 |
合计 |
| 2022.99 |
附件9: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
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
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22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资金下达给你们,预算支出科目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由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方向列相应预算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贫困县要围绕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二、贫困县要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贫困县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30日
附件9-1:
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贫困标示 | 金额(万元) |
1 | 师宗县 | 贫困县 | 3093.53 |
2 | 罗平县 | 贫困县 | -471.07 |
3 | 富源县 | 贫困县 | 5952.83 |
4 | 会泽县 | 深度贫困县 | 23462.51 |
合计 |
|
| 32037.8 |
附件10: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
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
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21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预算支出科目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由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方向列相应预算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贫困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要围绕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要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不得用于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30日
附件10-1:
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贫困标示 | 金额(万元) |
1 | 师宗县 | 贫困县 | 918 |
2 | 罗平县 | 贫困县 | 2736 |
3 | 富源县 | 贫困县 | 2586 |
4 | 会泽县 | 深度贫困县 | 12339 |
合计 |
|
| 18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