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蒋德云
  • 发布时间
    2019-06-05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

 

会泽县、宣威市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和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曲靖市精准脱贫攻坚合作协议》精神,2019年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曲靖市捐赠资金2亿元,积极助力曲靖市脱贫攻坚。现将2019年度对口帮扶专项资金下达你们,其中:会泽县1亿元,宣威市1亿元,收入列入2019年度“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入“21305扶贫”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管理

认真按照《云南省企业集团帮扶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云开办〔2018145号)相关要求使用、管理捐赠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制定《企业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对帮扶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使用。同时要做好捐赠资金的监管工作,对于捐赠资金使用不当、不合规定以及违法使用等行为,要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并书面通知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整改监督工作,确保整改到位。请会泽县、宣威市于2019630日前将《企业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上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备案。请会泽县、宣威市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上报上季度云南中烟公司对口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及拨款进度。

二、严格资金使用

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会泽县、宣威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脱贫摘帽短板,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资金安排必须符合《云南省企业集团帮扶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云开办〔2018145号)相关要求,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三、认真做好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和备案

会泽县、宣威市要认真按照《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项目规划及批复工作的通知》(〔2019〕—13)要求,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精选拟建项目,认真编制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2019年度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965日前由县(市)人民政府将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2019年度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一式16份报曲靖市人民政府审核。经曲靖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并于完成批复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报曲靖市人民政府、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和省企业帮扶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四、计提项目管理费

为切实加强对口帮扶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根据《云南省企业集团帮扶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云开办〔2018145号)相关规定和《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曲靖市精准脱贫攻坚合作协议》精神,会泽、宣威两县(市)按照不高于2%的比例在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资金中计提项目管理费,统筹安排使用,并据实列支项目管理开支。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准备、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及资金公告公示、业务培训、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审计等相关业务工作开支。

五、认真做好项目及资金公告公示

严格按照《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对口帮扶资金管理、使用部门要及时公开对口帮扶项目和资金的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认真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帮扶项目竣工后,先由项目实施单位完善竣工验收资料,组织初验,再由会泽县、宣威市人民政府组织终验。曲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抽查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情况及相关验收材料报送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备案。

七、加强资金审计监督

会泽县、宣威市要加强对口帮扶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工作,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对口帮扶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督促中标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出具规范的资金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上报曲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所开支的对口帮扶资金及项目的审计费用在计提的项目费列支。

 

联系人及电话:

市财政局农业科:李陆香  3122013

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代普诚  3939117

市扶贫办挂包帮扶科:吴理会  33191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