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第七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9〕17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651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七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第七批省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的通知
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七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20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七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19万元下达给你们,预算支出科目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目”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市级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级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你县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