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农村科
  • 发布时间
    2026-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6〕2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503.73万元(其中:水电费物管费减免补助因素334.73万元,以工代赈任务因素38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因素1781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6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628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25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6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122013、3302156;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6〕23号)要求,现将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6年“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待省级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的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各县(区)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支出进度等绩效管理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省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县(区)应在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同步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及时发现并纠偏苗头性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表

2.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

补助资金的通知

 

麒麟区、师宗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6〕29号)要求,现将202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农业农村”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14号)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尽快将此次下达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2026年度省级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该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门子账户设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库〔2025〕13号)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省级在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时,统一打上“高标准农田”标识,并将相关标识贯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实行专账监管、专账调拨、专账清算,各地要保持省级标识不变,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

二、强化绩效管理。本次下达区域绩效目标为预下达,若后期中央下达任务有调整,以调整后绩效目标为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将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 1.202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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