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度部门预算

  • 来源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
  • 发布时间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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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心学校负责本辖区内小学的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管理事务。研究拟定全街道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管理和指导全街道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街道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管理小学学籍。负责本街道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账。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街道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核定、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调整校点布局和改造小学危房的有关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工作。自觉接受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开发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朝阳小学、晏官屯小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双减政策

认真落实双减政策,提质增效,努力提高教育教

学质量。

2.抓好午餐午托和课后服务工作

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抓好午餐午托和课后服务工作,提高午餐午托和课后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7人。在职实有1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325,345.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325,345.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5,345.06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为新建学校,上年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25,345.06元,其中本年收入26,325,345.0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25,345.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5,345.06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为新建学校,上年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25,345.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25,345.06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7,183.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97,183.75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为新建学校,上年无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828,161.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8,161.31,增长100.00%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为新建学校,上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610,847.50.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幼儿园奖补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

2.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18,710,967.05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学生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困难学生补助等;

3.2050701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1,764.00元,主要用于特殊学生补助等。

4.2050904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100,000.00主要用于教学设施建设。

5.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77,6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统筹外费用的发放;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2,202.55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00.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的职业年金缴费;

8.2082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84,695.77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的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22,758.93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4,969.8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887.54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的生育保险缴费;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71,651.92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助学金: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活费等。

1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采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学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中心学校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39000400103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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