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惕黄金投资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 来源
    地方金融稳定科
  • 发布时间
    2025-12-08

近期黄金市场持续升温,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通过黄金珠宝等实体门店,以“销售返利”“延期交付”“溢价回收”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此类行为很可能已涉嫌非法集资,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更直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其手法隐蔽、诱导性强,如放松警惕,极易上当受骗。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公众,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黄金领域可能出现的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好个人财产安全。

一、常见黄金投资领域骗局

(一)黄金托管骗局。案例:黄金珠宝经销商A认购投资 黄金委托”为噱头,承诺“投资2万元,月收益400”,诱导消费者签订投资合同,赠送珠宝,承诺固定收益,到期后交还黄金或现金收益。

(二)租赁返利骗局。案例:黄金珠宝经销商C黄金租赁为噱头,诱导消费者签订黄金实物购销合同,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随后与第三方D(与黄金珠宝经销商C业务或股权关联)签订黄金租赁合同,承诺固定租金回报,到期后交还黄金或现金收益。

(三)虚拟投资骗局。案例:黄金珠宝经销商D非法设立黄金交易APP,公开宣传1万定1公斤”“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等假象,诱导投资者进行黄金线上投资交易。投资者仅需缴纳1万元保证金即可锁定交易1000克黄金(价值85万元),杠杆率可达80倍。

二、风险提示

(一)认准持牌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8215号)规定,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各类黄金珠宝公司不具备开展黄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不能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

(二)核查托管登记。通过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黄金珠宝公司及所谓的托管公司不具备托管资质,其宣传的黄金托管服务只是非法集资的幌子。

(三)采用合法方式。目前国内个人投资者参与黄金市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实物黄金。在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金条、金币和黄金首饰等实物黄金;二是账户黄金。无需持有实物黄金,通过银行账户进行黄金份额的买卖,如在银行购买黄金积存产品,客户可择机提取实物黄金或变现;三是黄金基金。通过证券账户购买黄金ETF(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或通过银行等购买黄金ETF联接基金。除此之外,其他多数投资渠道隐藏巨大风险。

(四)警惕高息诱惑。投资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稳赚不赔、保本保收益等话术保持高度警惕,自觉抵制高息诱惑,避免陷入黄金投资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陷阱。

黄金投资领域非法金融活动花样繁多,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钱财,若发现身边存在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属地打非牵头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