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奖惩资金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农村科
  • 发布时间
    2025-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奖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奖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5〕11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7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5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122013、3302156;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奖惩资金的通知

 

沾益区、富源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奖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147号)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省级衔接资金”)激励奖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绩效目标与原资金下达文件一致,支出列2025年“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本次资金分配,突显奖惩激励的原则,在已下达分配到县的省级衔接资金中,对支出进度慢的地区进行扣减,扣回资金奖励给支出进度快的地区。省财政厅根据10月31日衔接资金支出情况,对支出率低于序时进度(83.4%)的县(市、区),按达到序时进度尚需支出金额,共扣减相关县(市、区)资金578万元,扣回资金奖励给支出进度超过90%的县(市、区),对曲靖市的奖惩情况是:扣减富源县资金23万元,奖励沾益区资金90万元。沾益区要再接再厉,持续提升衔接资金管理水平;富源县要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支出,举一反三提升衔接资金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指导督促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5年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地区资金总规模的52%,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奖惩安排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资金安排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