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 发布时间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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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特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县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8.负责辐射和核安全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县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与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和国际合作交流。组织环境保护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县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行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人事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离休0人,退休1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情况。一是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陆良县碳达峰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目前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9%以上。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碳汇林业,探索森林+模式,加快林业和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不断健全完善排放源统计调查、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积极申报绿色低碳示范点,20248月完成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厂上报。二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合理控制燃煤消耗增长,有序减量替代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打造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基地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加快推进普乐村光伏电站二期建设并网、罗平西风电场二期项目(竹子山片区)全容量并网、陆良县大莫古爱位光伏发电项目、竹子山光伏发电项目、马塘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开工建设。目前罗平西风电场二期项目(竹子山片区)风机并网共26台,并网装机容量145.6MW。提前开展创建绿美煤矿相关工作,督促煤矿按照绿美煤矿创建要求生产经营。三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项目审查关卡,积极服务项目获批节能审查,督查项目单位落实节能措施。一季度,符合节能审查县级受理的项目2个,市级受理节能审查的项目1个,3个项目已通过节能审查;二季度上报市级以上党委待受理节能审查项目2个。四是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云南远东水泥有限公司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上报。积极服务督促项目获批节能审查,目前3个项目获批节能审查意见,2个项目上报市级待受理节能审查。推动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开展启动召夸镇煤炭储存交易中心前期工作。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三线一单”要求,严控环境准入关及园区管理,认真落实环评准则。2024年度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8个,纠正和退回2个,审核环保竣工自主验收网上公示11家。指导督促新办、变更排污许可证40家,检查辐射安全23家,涉重涉危涉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41家。六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教育体系方面,通过深化宣传督导,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教育教学重要方面,抓牢校园主阵地开展 “三进” 活动,加强 “三化” 建设,推进“绿色学校”“绿美校园”创建,截至目前全县17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绿色学校、1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10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绿美校园”,2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绿美校园”。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完成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置,全面取消露天垃圾池和生活垃圾热解站,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全面跟进城区环卫一体市场化监管考评,采用专业化、规范化保洁模式,增加作业频次与时间,投入众多作业车辆,使城区机扫率达 80%110月收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4.6万吨、日均150.96吨,集中转运处置乡镇生活垃圾3.26万吨、日均106.84吨,基本实现城市垃圾清运统一化、管理一体化。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分类亭并规范投放收集,回收利用率达 14%。检查超市及塑料地膜生产厂,督促企业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塑料污染治理。围绕“以竹待塑”三年行动方案,做好“竹”文章,发展“竹产业”。积极开展陆良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围绕绿美陆良,利用6月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进村入企开展节能宣传,营造全社会节能低碳浓郁氛围。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一是突出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定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及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联合执法检查方案,设立9个精细化管控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大气环境问题进行巡查暗访。强化工作调度机制,13家县直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行日报告、周调度,督促大气污染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大力推进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召开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议,检查餐饮企业950余户,通报餐饮油烟整治经营户摸排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参与油烟污染治理,发布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通告,截至目前建成区经营性餐饮行业完全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三是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焦化、家具、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化学农药制造、汽修4S店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环节进行排查,完成多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现场检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四是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共注销131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严格达标车辆核查,召集辖区内的普货运输物流企业负责人召开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会,部署各企业大力宣传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等专项行动,禁止使用和储存非标柴油,国三车辆强制淘汰报废,国六车辆按规添加车用尿素。推进国三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通过落实补贴政策,引导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车辆结构,促进新型节能环保货车应用。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货车88辆。深入货运源头开展宣传巡查,督促严防运输车辆发生“抛、洒、滴、漏”等现象。五是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及进场道路扬尘防治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与15个在建项目签订扬尘治理承诺书,建立扬尘治理工作台账工程15个,累计检查工地45次,检查工程15个,责令整改11起,整改率100%。六是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全年对7个城市声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点进行监测,完成102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及21条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工作,累计获取监测数据5565个。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情况。一是深入做好珠江流域(陆良段)保护治理工作。全面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印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方案,通过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实时监控古宁、天生桥、大跌水三座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情况,不定期对电站进行检查,目前未出现不达标情况。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完成产业园区水环境管理问题整改。全面开展珠江禁捕与水生生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政府通告,落实珠江禁渔的有效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大力宣传珠江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渔业行为。积极开展宣传,发放珠江禁渔宣传册,促进全县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长制工作,全县共设置河长342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县级河长巡河290人次,镇级河长巡河3862人次,村级河长巡河8219人次签发县级河长令,及时交办处置问题,整改水面河堤垃圾、乱堆乱占、乱搭乱建、乱倒乱排等问题。强化水域岸线管护,完成全县51条河库渠管理范围划定长度1186.65公里,明确河湖保护管理范围,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禁止河道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行为。2024年整改销号河库渠新增“四乱”问题4个,排查复核水利部遥感疑似“四乱”“碍洪”图斑问题179个。完成全县 51 件县级(含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的16条河流)11 件乡镇河库渠健康评价方案编制,找河流症结,为河长巡河履职等提供治河护河基础数据,支撑河库渠管理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全面开展南盘江综合治理,实施南盘江流域控源截污治污行动、水资源保障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及监管执法行动。目前老南盘江(白庙村至白塔村河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毕,南盘江干流(月度、年度综合评价)未出现过劣Ⅴ类水体,珠江流域(陆良段)干流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二是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护,保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达标运行2024年,城区新建污水管网3.8公里,改建城市污水管网8.3公里、整治雨污混流管网7.1公里,乡镇镇区累计新建污水管网11.2公里启动6座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场站建设。巩固现已完成 4 条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定期或不定期对建成区范围内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及治理。2024年,先后16次对城区范围内的四目河、板凳河、东和西护城河进行排查,及时维修发现的8处截污破损管道,目前未发现黑臭水体。三是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实现从水库到水龙头到污水处理一体化全产业链运营。严格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总量“三项控制”。完成跨县(市、区)江河水量分配、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泄放、地下水取用水量达到控制指标要求、重点监管取水口取水管控目标及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目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达标,4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均达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排查全县1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完成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20246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整治工程通过验收。截2024年三季度,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未出现超标情况,达标率100%。四是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南盘江干流、板桥河、阎芳河、杜公河、阿油堡河、永清河、西华寺河、谢家河、赫斐河、老南盘江、麦田沟等1条干流10条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排污口信息填报,共排查左右岸河段436.9公里,共排查出302个入河排污口,共需整治入河排污口14个,其中:取缔拆除类2个,已全部完成;清理合并类6个,完成整治5个;规范整治类6个,已完成整治3个。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情况一是持续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努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及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县所有乡镇集镇建成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得到有效管控。全县128个行政村, 完成生活污水治理90个,治理率70.31%。全县594个自然村, 完成治理418个, 治理率70.37%。污水得到资源化利用自然村395个,利用率66.5%。连片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11个,分户资源化利用治理自然村384个。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行不定期日常巡查及月计划周调度工作机制。现25条黑臭水体已全面开展整治,基本完成治理11条,完成县级验收8条,占比工程总量44%。统筹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制定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编制陆良县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土样采集91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155万亩次,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4.8万亩,集中连片开展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示范,核心示范面积1.084万亩,继续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增施有机肥36.29万亩,秸秆还田37.5万亩,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5000亩,辐射带动1.5万亩,开展科学施肥及化肥减量增效培训 12期,培训人次1500余人次。全县化肥累计用量28048吨(折纯),同比减少376吨(折纯),减幅1.32%,化肥利用率达43%。全面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抓实南盘江流域及重点水源地的农药减量增效措施,制定2024年农药减量增效方案,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提升农药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降低农药使用强度,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及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1201988人次,完成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77.7万亩、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84.2万亩,全县农药累计用量756.5吨,减少农药用量10.31吨,农药利用率达40.5 %,化学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5%。开展残膜污染治理,推广使用高标准、可降解地膜,组织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形成“农户(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积极捡拾、回收企业应收尽收”利用体系,2024年前三季度全县共使用农膜 7897.78吨,回收 2035.2 吨,力争2024年残膜回收率达88%以上。积极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建立完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经核查统计,2023年全县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为95.l%。强化农药化肥经营使用监管,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全县538户农药经营户配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0吨左右。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陆良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数748个,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规模养殖场748个;规模养殖场基本完成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及联合核查,配建率达100%2024111月,全县畜禽粪污产生总量262.68万吨,粪污利用量246.21万吨,综合利用率93.73%。严格执行废弃菜叶管理办法,对各冷库废弃菜叶管理进行检查,规范跑冒滴漏和台账问题。推动渔业养殖“ 尾水”治理,开展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循环水渔业设施建设、稻渔综合种养设施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完成500亩标准化鱼塘改造任务,较好保障了渔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日常工作,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种植情况、现状调查,完成安全利用类措施落地、严格管控类完成措施落地总面积100%。在安全保护区完成农产品协同监测任务点位的布点、上报,完成协同监测农产品样品取样、制样及流转工作;并根据要求,完成一阶段、二阶段边界核实及意向调整面积。加快实施好2024年陆良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了公开招标工作并签订实施合同。三是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四是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02419月,全县累计产生磷石膏13.96万吨,占全市15.13%,排名第二,综合利用13.08万吨,利用率93.70%,排名第一。历史遗留解毒铬渣19万吨,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利用。云南岩承科技有限公司27842.5吨铬渣已利用19384.69吨,利用率69.62%18015.45吨芒硝已利用837.36吨,利用率4.65%。五是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认真落实危废申报登记和危废管理计划备案,督促危废申报登记68家,审核管理计划备案91家,危废转移78批次,申请转移4180.8吨,纳入危废系统管理新增企业12家。检查涉危涉重企业及重点医疗单位28家,督促整改问题9个。六是全力推进历史遗留场地修复。申报的陆良原湘辉铬业场地风险管控及修复项目、陆良小百户老母寨历史遗留废渣污染管控项目均已上报生态环境部待审查,实施的岩承科技绿色化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并达到绩效目标要求。推进母鸡山磷石膏堆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对磷石膏渣场铺设防渗膜,建设雨水导排沟,钻井3口抽取渗滤处置回用。七是加强建筑垃圾(弃土)运输、处置管理。制定城市建筑垃圾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排查清理城市建筑垃圾存量4000余吨,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2个,建成投用1个(青山平山石场生态修复项目),第一季度消纳建筑垃圾25762.4吨,资源化利用3000余吨;第二季度消纳建筑垃圾53000余吨;第三季度截至目前消纳建筑垃圾10321.51。严格落实建筑散体货物运输准入和运输线路备案制度,加强主要路段、关键节点巡查,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实时监控,严密监控建筑垃圾去向,形成闭环监管机制

(五)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情况。一是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县现共有未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10个,总面积4326.58亩。其中,拟采取自然修复销号图斑80个,转型利用销号图斑16个,工程治理销号图斑14个。截至目前,已通过工程治理7个;80个自然修复销号图斑已完成外业和内业销号举证工作,并上报省、市审核审查,待审查完备后即可报部验收销号。深入推进城市、乡村、交通、河湖、园区、校园、景区等重点区域绿化美化。陆良县建成区绿地率39.15%,绿化覆盖率41.81%。加大2024年绿美乡镇、绿美乡村创建力度,目前龙海乡完成绿化面积3210平方米、完成率118.89%,活水乡黑木村、龙海乡大新村分别完成绿化面积1175平方米、1000平方米,绿化面积完成率90.38%83.33%。县道可绿化路段绿化覆盖率达97%。绿美河湖绿化河长13公里,绿化面积89149平方米已完工程4件。二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 护重大工程。落实林长会议制度、巡林制度,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林长。2024年以来,县级总林长带头巡林10次,县级林长共计巡林157次,不断推动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灾害预防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严格火源管控。强化生物多样性宣传,提高广大市民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形成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贩卖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组织执法人员对自然保护地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2024年以来,救助野生动物4552只,救助后放归自然 37只。三是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4个,纠正和退回2个,审核环保竣工自主验收网上公示10家。指导督促新办、变更排污许可证38家,检查辐射安全20家,涉重涉危涉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28家。四是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认真落实危废申报登记和危废管理计划备案,督促危废申报登记68家,审核管理计划备案91家,危废转移78批次,申请转移4180.8吨,纳入危废系统管理新增企业12家。检查涉危涉重企业及重点医疗单位28家,督促整改问题9个。

(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工作情况。一是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持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护,保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达标运行2024年,城区新建污水管网3.8公里,改建城市污水管网8.3公里、整治雨污混流管网7.1公里,乡镇镇区累计新建污水管网11.2公里启动6座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场站建设,完成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置,全面取消露天垃圾池和生活垃圾热解站,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二是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强固废法、大气、土壤、水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支持检察机关作为原告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扩宽环境权益保护的渠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门户网站、两微、抖音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渠道作用发挥,深入阐述、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直有关部门、7家企业在同乐广场举行·环境日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册3000余本、环保宣传单5000份、环境咨询500余人、生活小礼品1000余份。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采取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意识。三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开展砖瓦行业在线监测执法检查30次、工业园废水达标排放检查19、日常监督检查100次,办理各类信访件167件,行政处罚案件11件,罚款63.9万元,免予处罚2件,正在办理3件,待移送行政拘留1件。四是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围绕国家价格改革相关政策,根据生态产品价值机制和扶持政策,对生态产品实施价格优惠政策。对水泥、焦化等行业,能耗达不到国家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生态环保建设项目稳步实施。一是全力做好环评要素保障。主动服务,做好景兴焦化余热发电、尾气综合利用、洗煤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智慧供热空气储能等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二是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整治工程通过验收。25条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11条,其余黑臭水体正在加速推进治理。陆良县老南盘江(白庙村至白塔村河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毕。三是积极申报环保项目。全力推进农用地成因分析项目、全县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积极申报小百户老母寨历史遗留废渣污染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3,023,167.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77,126.85,占总收入的52.4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8,446,040.51元,占总收入的47.5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886,126.69元,增长111.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93,992.18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陆良景兴煤焦化有限公司150t/h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陆良县老南盘江(白庙村至白塔村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资金、云南岩承科技有限公司(原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化提升改造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的拨付;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2,792,134.51元,增长933.73%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等资金的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3,505,794.54。其中:基本支出9,471,987.84,占总支出的7.67%;项目支出114,033,806.70,占总支出的92.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091,124.34元,增长115.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935.32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6,012,189.02元,增长137.46%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陆良县老南盘江(白庙村至白塔村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资金、云南岩承科技有限公司(原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化提升改造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的拨付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1,987.8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53,899.55元,占基本支出的9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8,088.29元,占基本支出的8.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033,806.7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668,800.53

1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485,913.48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工作所发生的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2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经费1,512,000.00元,主要用于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委托业务费。

3陆良景兴煤焦化有限公司150t/h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经费14,550,000.00元,主要用于陆良景兴煤焦化有限公司150t/h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委托业务费。

4、陆良县老南盘江(白庙村至白塔村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费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保护水体项目工程。

5、曲靖市陆良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经费6,668,800.53元,主要用于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服务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

6、云南岩承科技有限公司(原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化提升改造实施方案项目经费2,185,851.00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化提升改造项目。

7、县财政业务工作项目经费8,617,603.69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环境管理工作、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工作等。

8、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临聘人员工资项目经费13,638.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9、中央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经费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保护农村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77,126.8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9%。与上年相比增加12,093,992.18元,增长23.04%完成年初预算的396.10%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陆良县老南盘江(白庙村至白塔村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资金、云南岩承科技有限公司(原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化提升改造实施方案专项资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12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0%。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死亡抚恤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8,407.4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503,541.3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9%完成年初预算的434.2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追加了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3049.6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559.94元,决算为136,52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905.48元,下降24.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21.94,决算为80,987.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3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538.00,决算为55,5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68%,完成年初预算的60.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40.48元,下降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865.00元,下降41.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5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865.00元,下降41.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559.94,支出决算为136,522.44,完成年初预算的78.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905.48元,下降24.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21.94元,决算为80,98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538.00元,决算为55,5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40.48,下降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865.00,下降41.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5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865.00元,下降41.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完成本部门特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环保督察及生态网络监测等产生的接待的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088.29元,比上年减少154,548.49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是环保业务减少,导致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资产总额95,199,509.40元,其中,流动资产7,391,851.35元,固定资产70,930,849.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876,808.12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7,853.5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23,295.79。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232.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987.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232.4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232.4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之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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