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8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派出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驻地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监督驻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纳污能力,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总量减排考核。负责提出驻地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财政环保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并监督驻地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和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等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5.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等。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驻地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根据授权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8.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驻地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责任追究。组织开展驻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9.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依据授权履行生态环境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驻地生态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马龙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立区战略落到实处。充分认识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全区2024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各项工作,为马龙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基础。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认领工作任务,将评价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的所有数据必须要有原始数据和相关资料支撑,认真对填报数据进行分析比较,保证指标之间逻辑关系;紧盯时间节点,规范准确填报指标数据,确保评价材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逻辑严谨、直观全面,完整准确反映马龙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并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马龙区提前安排,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业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治理质效、生态环境风险、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等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全力以赴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迎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抓落实,确保重视程度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研究部署,推动落实,避免工作浮于表面,切实把迎检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围绕督察内容和重点,抓好统筹调度、整改问题“回头看”、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落实。
3.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今年以来,马龙区以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着眼生态马龙建设需要,从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着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生态环境建设2024年目标任务责任状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清单,明确6项主要指标、5个方面重点工作及11项具体工作任务,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马龙区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抓好信访举报投诉案件办理。
5.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企业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等。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督促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及录入监测数据,及时公开数据信息,自觉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3,140,705.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2,224.22元,占总收入的15.8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6,298,481.38元,占总收入的84.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976,027.69元,增长6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5,718.55元,下降21.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8,851,746.24元,增长108.05%。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云水机械厂原厂址污染场地治理等工程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5,528,163.58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036.89元,占总支出的11.00%;项目支出40,522,126.69元,占总支出的89.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257,234.98元,增长87.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704.05元,下降0.55%;项目支出增加21,284,939.03元,增长110.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云水机械厂原厂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等项目经费的拨付,导致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06,03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91,390.99元,占基本支出的8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645.9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22,126.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竹园光伏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经费71,049.1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办公费。
2、区财政拨入综合考核奖励工作项目经费79,621.25元,主要用于综合考核奖励补助。
3、生态区创建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技术服务费。
4、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503.12元,主要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5、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109,792.46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
6、环境监测保障项目经费683234.76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办公费、委托业务费、购买设备等。
7、马龙河二期污染治理项目经费6,055,500.00元,主要用于马龙河二期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款。
8、马龙河污染治理一期项目经费550,000.00元,主要用于马龙河污染治理一期项目工程款。
9、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费78,190.00元,主要用于长江经济带修复所产生的污染治理支出。
10、松溪坡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经费1,048,076.00元,主要用于松溪坡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
11、金沙江一级支流牛栏江流域马龙河旧县街道、通泉街道、月望乡段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经费10,008,400.00元,主要用于金沙江一级支流牛栏江流域马龙河旧县街道、通泉街道、月望乡段水污染治理工程。
12、长江经济带水污染防治奖励项目经费450,000.00元,主要用于长江经济带水污染防治工作。
13、黄草坪水库保护工程项目经费4,224,320.00元,主要用于黄草坪水库保护工程项目。
14、污水处理终端土地补偿项目经费980,4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终端土地补偿费。
15、长江流域牛栏江支流马龙河境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长江流域牛栏江支流马龙河境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16、马龙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沿口水库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经费1,860,560.00元,主要用于马龙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黄草坪水库保护工程。
17、王家庄永发村历史遗留土法炼锌地块修复治理二期项目经费1,560,000.00元,主要用于马龙区永发村历史遗留锌废渣堆置场地治理修复工作。
18、云水机械厂原厂址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经费12,362,480.00元,主要用于云水机械厂原厂址污染场地治理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2,224.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03%。与上年相比减少1,875,718.55元,下降21.5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2%。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马龙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沿口水库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7,61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死亡抚恤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3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21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51,21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5%,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用3人,安置转业军人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本年追加马龙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沿口水库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经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6,1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14.63元,决算为61,919.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48.41元,下降15.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14.63元,决算为53,918.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08%,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8,0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92%,完成年初预算的50.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18.41元,下降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30.00元,下降51.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330.00元,下降51.0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14.63元,支出决算为61,919.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48.41元,下降15.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14.63元,决算为53,918.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8,0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逐年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18.41元,下降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30.00元,下降51.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330.00元,下降51.0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645.90元,比上年减少49,787.40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办公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资产总额12,301,235.54元,其中,流动资产560,389.17元,固定资产11,308,953.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1,892.5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9,39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7,543.61元,流动资产减少2,250,917.33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10,934.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23.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623.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423.0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8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801111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