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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主要有16项职能职责: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1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4.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15.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16.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曲靖市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筑规划科、市政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规划核实科、重点项目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局、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曲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曲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6.曲靖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7.曲靖市规划展览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单位)
2.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单位)
3.曲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4.曲靖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5.曲靖市规划展览馆(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局属单位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曲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到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一并填报决算数据;二是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单独编报机关的决算,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报部门汇总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8人(离休0人,退休6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规划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围绕副中心城市目标定位,全面开展市、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取得重大成果,市级规划于2024年3月获省政府批准实施,县级规划于2024年5月获市政府批准实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推进,正在组织编制99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预计年底前完成编制,成果通过审批,全市净增空间64平方公里,成果质量列全省前列,曲靖市编制路径在全省推广。曲靖中心城区列为首批省级城市设计试点,成果已顺利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全面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严格矿产资源规划调整,依托优化调整结果出让矿业权1个,遴选纳入省级绿色矿山6个。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42个专项规划编制,获批16项,26项已形成成果。全市1486个行政村(13181个自然村)规划成果已全部完成入库备案。全面推进详细规划编制,曲靖市共划分详细规划单元190个(中心城区48个),2024年计划编制105个(中心城区48个),已全部形成初步成果,获市政府批复13个(中心城区10个)。核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5件,修订完善中心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供应管理机制,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规划支撑。
(二)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服从全省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市政府“310”工程,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管理,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曲靖市耕地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及“一县一单”工作责任清单,全面推进耕地保护问题整改,牢牢守住1184.59万亩耕地、928.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积极稳慎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制定印发《曲靖市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方案》,强化统筹调度推进整改,2024年国家下发的3.49万亩图斑核查举证已全部完成,省级自主提取变化图斑实地举证完成96%,全市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共完成1.13万亩、占比4%,全省排名第9。强力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全市2024年涉及卫片图斑7641个、占用耕地9738.07亩(其中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30个,省级自主提取图斑7611个),已核查填报6745个、占用耕地7455.71亩,填报新增非农违法1930个、占耕1098.98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36.23%。抓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9至2023年成都督察局督察共反馈曲靖市问题851个、已整改824个、整改率96.8%,2024年成都督察局督察反馈问题7个,正在全力推进整改。强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发现问题503个、面积1.92万亩(“违而未查、查而未纠”问题共444个、面积1.16亩),已完成整改344个,整改率68.39%。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政策要求,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成128个批次农用地转用及35个重点项目耕地占补指标保障;启动占补指标入库管理及使用工作,按照省级要求,排查梳理形成可入库新增耕地指标数据,对符合占补挂钩指标使用的项目进行排查并填报录入系统。
(三)土地要素保障精准有力。全力做好用地报批,获批成片开发方案4个,获批征转用地129件2.08万亩,批准件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56%,充分保障了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目前,已报部审查待批复重大项目2件1.44万亩(罗八高速0.32万亩、车马碧水库项目1.12万亩),待报部审查项目2件0.98万亩(麒师高速0.89万亩、马龙的龙湖项目0.089万亩)。上报增减挂钩建新项目22个、面积1695.42亩,获批建新方案1个、面积49.18亩,获批拆旧复垦方案13个、面积2128.15亩。持续优化项目报批流程,各类报件审批时限平均压缩20%以上,全市用地报件市级审核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强化土地收储供应效益,收储土地4775.5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06万亩,土地成交价款18.32亿元。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237.33亩、闲置土地6343.14亩,处置率分别为31.39%、59.19%,均提前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30%、35%),处置率居全省前列。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出让规模49.15%,超过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出让规模达到40%的目标要求。与市房管中心配合举办“曲靖市第十九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暨中心城市储备土地推介会”,推出优质地块3200余亩,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拿地意愿。持续推进补充耕地建设,全面落实补充耕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入库耕地数量指标5932.39亩,对照省级下达1.8万亩任务,完成率32.95%,暂居全省第1位。
(四)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明显。强力推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累计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354个小区、16.61万套房屋,处置率达99.16%。对全市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正在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按照年度动态清零的原则推进整改。狠抓地质灾害防治,2018年以来,中央下达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资金10077万元,已执行资金7,923.93万元、执行率78.63%,组织实施31个工程治理项目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连续3年未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推进2023年争取的8个国债项目(资金1.49亿元)全面完成招投标和进场施工,目前平均施工进度50%,全市调查核准上报需要避险搬迁1080户、4045人,涉及5个县(市、区)、38个隐患点。认真做好信访、行政复议、议题议案办理等工作,办理信访件115件、12345政务热线56件,受理率均为100%。办理行政诉讼5件,无败诉案件。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9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加强。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实施三年找矿行动,实施战略性及优势矿产资源找矿项目共28个,已初步查明石英砂原矿SiO2含量≥97%的矿产地共有16处,预计资源总量1.5亿吨;初步查明玄武岩矿产地6处,预计资源总量8000万吨。稳步推进矿业领域改革,规范开展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全市完成砂石矿采矿权出让26个、出让金额12116万元,拟出让8个探矿权,地热7个、水泥用石灰岩1个,正在开展出让准备工作。严格落实矿业权生态准入管理,全面实施全市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情形“一票否决”,完成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核查共40件(次)。严格规范矿业权登记管理,完成探矿权延续变更保留登记8个,完成采矿权登记62个,抵押备案登记1个。扎实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分类处置,注销探矿权3个,10个探矿权待省自然资源厅复核通过后予以注销。规范地热水资源开发,全面排查,全市开采地热水共有19处,正在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扎实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市核查认定应修复图斑2677个、面积5.6万亩,已修复完成1430个图斑、2.93万亩,分别占修复总任务的53.42%、51.77%,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3起,立案查处17起,罚款18.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矿产品372.99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7,838,045.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37,966.55元,占总收入的55.0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3,000,078.63元,占总收入的44.9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60,087.21元,增长20.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510,340.60元,下降31.2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9,670,427.81元,增长1,491.76%。主要原因是:一是省级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补助经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耕地流出整改资金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其他收入为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具体是非本级单位拨付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和界桩制作经费、经开区土地管理与利用专项经费、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补助经费等较上年增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8,336,711.02元。其中:基本支出29,655,260.12元,占总支出的25.06%;项目支出88,681,450.90元,占总支出的74.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570,394.76元,增长18.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06,153.17元,下降5.74%;项目支出增加20,376,547.93元,增长29.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动、退休等,使得在职职工减少,相应计提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经开区分局新增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幅较大,致使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55,260.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455,164.05元,占基本支出的8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00,096.07元,占基本支出的10.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681,450.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珠源系列人才专项经费28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珠源系列人才租房补助和生活补贴费;
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790,443.81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费和农村乱占耕地补充摸排技术服务费;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等发生的差旅费;
曲靖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8,343,981.77元,主要用于支付曲靖市城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费、东星小区详细规划费和曲靖市中心城区绿美社区规划费、曲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级项目费等费用;
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治理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气象信息监测预警、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开展应急调查、隐患点防治预案编制指导工作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等费用;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需要,开展市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发生的评审费以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储量动态测量成果审查、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发生的评审费、审查费;
曲靖市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79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费、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费、曲靖市遥感监测技术服务费等费用;
曲靖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经费2,151,905.00元,主要用于支付曲靖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
曲靖市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单位业务经费616,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对曲靖市新增耕地进行图斑审核发生的支出;
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及卫片执法工作经费4,3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乱占耕地摸排技术服务费、曲靖中心城区地价更新技术服务费、农村乱占耕地摸排技术服务费及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发生的各种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经费9,957,330.85元,主要用于支付为完成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房地一体档案融合目标而发生的劳务费、数据整合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方面的费用;
曲靖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经费1,996,2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设计费;
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007,641.00元,其中: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955,000.00元,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552,641.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费以及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发生的其他费用。
经开区土地管理与利用专项经费53,181,944.47元,主要用于经开区托管范围矿山勘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
土地整治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土地整治日常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支出;
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项目经费3,473,144.00元,主要用于完成规划展览馆年度运行管理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宣传接待费、水电费、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更新及软件更新费、劳务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37,96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79%。与上年相比减少30,675,531.29元,下降32.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市级考核奖、珠源系列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和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新增年度考核奖和珠源系列人才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3,07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离退休费、死亡抚恤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新增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9,68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基数动态调整,按实际缴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品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1,894,58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4%,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工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储量动态监测、土地利用、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基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自然资源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经费、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培训、信访经费等支出减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64,62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及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动态调整,按实际缴存;20.粮食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3,9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发生的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类)安排的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94.63元,决算为189,26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986.30元,下降15.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514.63元,决算为162,514.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80.00元,决算为26,7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13%,完成年初预算的78.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742.70元,下降1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43.60元,下降23.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7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243.60元,下降23.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94.63元,支出决算为189,26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986.30元,下降15.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514.63元,决算为162,51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80.00元,决算为267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厉行节约,全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742.70元,下降1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43.60元,下降23.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7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243.60元,下降23.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贯彻执行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采取拼车、减少公务用车频次、减少出差人数等措施,减少公务运行费支出;二是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使得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决算表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不一致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有3辆,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待处置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调研,实施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划验收、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公开表为196,794.63元,决算表为169514.63元,差额27,280元。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表漏填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7,28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公开表为34,280元,决算表为7,000.00元,差额27,280元。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表漏填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7,28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2,819.25元,比上年减少189,128.52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使得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186,377,061.78元,其中,流动资产23,548,670.75元,固定资产157,763,217.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00,0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65,173.5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086,295.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06,52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2,029.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9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8,121.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4,92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4,92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决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的项目有24个,与项目支出情况不一致,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情况未含对下项目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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