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 发布时间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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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理工作,牵头落实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助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纳污能力,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督办核查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生态环境局和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和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规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组织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告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督察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责任追究。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统一履行生态环境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离休0人,退休4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保卫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改善全县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以上,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脱劣,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能力。

扎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对照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2024年目标任务,抓实抓细各项重点任务,咬住时间节点、盯紧目标任务不放松,确保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有序完成。

扎实抓好上级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以治本之策,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上级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总结中央第二轮经验做法,扎实抓好省级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准备工作。

打好生态修复保卫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扎实开展采石采砂、砖瓦窑、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提升环境处理能力建设。汲取响水河铊浓度异常、小黄泥河石油类指标超标等事件经验教训,认真举一反三,分析研判各类监测数据,及时预警处理,不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5,483,57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0,251.29,占总收入的90.6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393,319.14,占总收入的9.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377,881.05元,增长110.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78,067.02元,增长119.6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山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799,814.03元,增长50.1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墨红社区、玉麦村委会、普冲村委会等各社区村委的工程款,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5,483,570.43。其中:基本支出7,990,904.51,占总支出的31.36%;项目支出17,492,665.92,占总支出的68.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377,881.05元,增长110.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1,039.38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796,841.67元,增长272.52%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墨红社区、玉麦村委会、普冲村委会等各社区村委的工程款,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90,904.5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67,076.46元,占基本支出的9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3,828.05元,占基本支出的9.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92,665.9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云南东恒经贸集团食品有限公司10t/h+6t/h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46,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东恒经贸集团食品有限公司10t/h+6t/h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提升改造项目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富源县片区)环境保护工程专项资金13,459,266.25元,主要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富源县片区)环境保护工程

3.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965,199.67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

4.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山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专项资金922,200.00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山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

5.县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督查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0,251.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1%。与上年相比增加12,578,067.02元,增长119.65%完成年初预算的61.26%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山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1,39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3%。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死亡抚恤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年内追加预算,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0,338.7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年内追加预算,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356,499.4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9%完成年初预算的59.2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以及开展各项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专项业务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提升改造项目经费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2,021.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14.63元,决算为92,722.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135.44元,下降13.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14.63,决算为53,887.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12%,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0,决算为38,8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88%,完成年初预算的80.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0.44元,下降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65.00元,下降22.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8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165.00元,下降22.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14.63,支出决算为92,722.06,完成年初预算的90.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135.44元,下降13.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4,014.63,决算为53,887.0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500.00,决算为38,835.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0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厉行节约,逐年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70.44,下降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65.00,下降22.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8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165.00元,下降22.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厉行节约,逐年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部门特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环保督察及生态网络监测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接待人次0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028.05元,比上年减少55,865.32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开支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资产总额5,938,716.81元,其中,流动资产174,161.12元,固定资产5,764,555.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8,384.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425.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038.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338.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31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31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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