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1000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以及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智慧旅游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3.曲靖市美术馆
4.曲靖市图书馆
5.曲靖市文化馆
6.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曲靖市文物管理所
8.曲靖市新闻图片社
9.曲靖市艺术研究所
10.曲靖市博物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
1.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3.曲靖市美术馆
4.曲靖市图书馆
5.曲靖市文化馆
6.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曲靖市文物管理所
8.曲靖市新闻图片社
9.曲靖市艺术研究所
10.曲靖市博物馆。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0人(离休0人,退休20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市累计接待国内游客7733.72万人次、同比增长8.83%,国内游客总花费829.6亿元、同比增长5.38%。
(一)文旅发展热潮涌动。深入开展全市文旅资源、旅居资源等普查和策划,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明晰了文旅发展思路。实施“双招双联三走进五比拼”行动,务实掀起大抓文旅热潮,建立文旅产业“两图一谱三库六清单”,陆良温德姆酒店建成营业,尼珠河大峡谷景区二期、珠江源海洋世界等项目加快推进。会泽白雾、沾益清河等9个村获评第一批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师宗菌子山入选中国最美星空旅游目的地。
(二)避暑品牌持续擦亮。深入实施避暑旅游“预热引流、服务提升、品牌打造”行动,推出A级旅游景区惠民措施,发布10条精品旅游路线,“曲靖避暑”全网影响力持续扩大,吸引避暑游客145.77万人次。“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曲靖19.7℃的夏天”文化惠民活动顺利举行,150多家企业(景区、旅行社)参与互动、宣传和推介,116.81万人(次)观看演出,带动周边商户直接经济收入108万元,9个网红店客流量环比增长57%、营业额环比增长26%。
(三)旅居曲靖蓄势勃发。坚持“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以市场化方式开发、运营、管理,打造马龙土瓜冲、宣威戈平等6个旅居示范村,形成马龙土瓜冲、麒麟振兴公寓、罗平云上花乡等典型模式,省委王宁书记对马龙土瓜冲旅居模式给予充分肯定、经验在全省推广,“珠江源头·旅居曲靖”品牌持续打响,省内外60余个党政考察团到曲靖考察学习。
(四)演艺赛事接连上演。成功举办2024曲靖罗平马拉松,1.5万名跑者“相约曲靖畅游花海”。高标准承办云南省第十届花灯滇剧艺术周,有力促进了云南地方戏的传承保护和发展。薛之谦“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音雄联盟”超级演唱会、德云社专场演出、张韶涵世界巡回演唱会、天后之夜演唱会接连上演,观演人数近15.08万人、带动直接收入6.82亿元。
(五)文旅影响不断提升。充分利用南亚博览会、旅交会等展会大力宣传推介,赴上海、重庆、成都等主要客源地开展专场推介,组织爨书法全国巡展,广邀中央和省级媒体到曲靖开展文旅采访报道。承办2024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文创出海合作专题活动。区域协作破冰起航,倡议成立“云贵五城”区域文化旅游联盟。“曲靖文旅”官方抖音号关注度从2.3万涨到12.3万。
(六)文化惠民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持续加强,曲靖市图书馆建成全省首个州市级典籍博物馆,13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中28个评为特级、42个评为一级、35个评为二级、32个评为三级,麒麟区图书馆获评长三角“百佳公共文化空间奖”、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基层公共阅读服务推广项目。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跳、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开展,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2000余场次,曲靖外滩、会泽会馆入列“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省级示范点。
(七)文艺创作精品频出。《不速之客》《残局》《大山的节日—庆祝脱贫》荣获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小戏《发红包》荣获第十届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二等奖,《不速之客》入选十一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16幅美术作品入选国家和省级展览。《爨碑传奇》《笙之恋》《石榴花红》3个原创剧目入选2024年度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精心打造大型滇剧《糠米情》首演成功。
(八)文物保护有力有效。深入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1030项,调查新发现文物247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4名、市级非遗工坊20家。推动遗产活化利用,举办首届非遗伴手礼评选活动,评选非遗伴手礼金奖10件、银奖20件。举办首届曲博文创产品设计大赛,37件文创产品获奖。
(九)文旅市场持续向好。全面加强旅游行业管理,统筹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出动执法检查2735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802家次。通过“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受理涉旅有效投诉300起,同比下降65.04%,投诉处置满意度96.33%,30天无理由退货满意率100%,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6,227,992.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67,126.68元,占总收入的99.3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60,865.62元,占总收入的0.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26,310.64元,增长15.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650,915.77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为2024年增加了曲靖市麒麟区“五馆一中心”体育场、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和旅游局(五馆一中心)办公楼、体育中心-地下车库等房屋租用经费,2023年无该项目支出;2024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比2023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6,775,095.53元。其中:基本支出48,367,305.95元,占总支出的55.74%;项目支出38,407,789.58元,占总支出的44.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002,808.44元,增长14.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32,982.31元,下降3.07%;项目支出增加12,305,269.40元,增长47.14%;主要原因为2024年增加了曲靖市麒麟区“五馆一中心”体育场、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和旅游局(五馆一中心)办公楼、体育中心-地下车库等房屋租用经费,2023年无该项目支出;2024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比2023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268,774.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057,116.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11,658.58元,占基本支出的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98,351.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曲靖市“五馆一中心"租用经费8,510,517.00元,用于支付2024年曲靖市麒麟区“五馆一中心”体育场、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和旅游局(五馆一中心)办公楼、体育中心-地下车库等房屋租用费用。
2.文旅事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412,179.95元,主要用于做好曲靖市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抽样调查和数字化营销工作,加快促进文旅市场恢复发展,切实帮助支持文旅企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振文旅市场信心,推动文旅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5,936,728.38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各级文化系统工作人员和从业者开展业务和文化艺术知识培训,提高各级文化工作者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4.避暑经济活动专项资金504,452.19元,主要用于开展曲靖旅游优惠活动和系列文旅节庆赛事,印制清凉曲靖宣传资料进行派发,组织文旅企业开展专项推介会。
5.乡村旅游资源普查专项资金471,000.00元,主要用于充分挖掘曲靖市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拟邀请国内权威专家团队共同研究曲靖乡村旅游发展战略,通过全面分析曲靖市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明确发展定位、目标与重点,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实施路径。
6.招商引资考核激励奖补专项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奖励。
7.珠源系列人才专项经费104,000.00元,用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8.“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家系列活动资金219,770.84元,用于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跳、云南美景大家赏、云南美食大家尝、云南故事大家讲5个系列活动。
9.曲靖市公共图书馆场馆运营专项经费400,000.00元,为弥补我馆办公经费不足,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安保费用、物业服务费、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费、场馆维修保护费,保障公共图书馆对公众免费开放,提供给读者舒适的借阅环境和优良的阅读服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10.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3,846,213.36元,主要用于保障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对公众免费开放发生的相关支出。
11.曲靖市图书馆新增藏书购置专项经费75,000.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新购图书及文献。
12.曲靖市图书馆古籍保护专项资金149,000.00元,主要用于点校及出版《曲靖近代地志资料13种》。
13.曲靖市图书馆典藏博物馆专项资金22,255.64元,用于完成典藏博物馆的建设,开放三个版块,对外接待参观人员,充实典藏博物馆的藏书数量,宣传古籍文化,充实群众文化生活。
14.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项经费424,432.28元,用于开展全市普查工作人员培训,采购普查系统、普查工作设备与采集软件;组织专业人员带队,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全市文物调查。
15.文物调勘和抢救性发掘工作经费369,259.20元,用于文物调勘和抢救性发掘工作,对市、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差,急需进行维修的项目进行维修。
16.花灯戏《爨碑传奇》剧本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爨碑传奇》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17.清风剧目展演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18.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专项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剧目的创作排练演出发生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19.云南艺术基金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艺术基金项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差旅费等费用。
20.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补助项目经费246,0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传承人传承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传承人的传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补助经费747,245.48元,主要用于通过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斑铜制作技艺调查研究、编制保护计划、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参加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活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等进行补助,达到非遗保护传承的作用。
22.群众文化“彩云奖”活动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时代脉搏、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丰富群众文艺作品供给,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和文化强省建设,推动文化兴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23.群众文化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2,5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通知》要求,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服务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由文体局、民宗委主办、文化馆承办,在全市范围内选排6~8个优秀节目参加省上组织的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赛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67,126.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2%。与上年相比增加12,650,915.77元,增长17.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爨碑传奇》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及“珠源百人引才工程”人才租房补助及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支出72,408,49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经费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8,57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23,601.6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6,370.80元、死亡抚恤229,551.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91.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6,91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纳1,689,633.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0,929.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生育保险缴纳286,350.9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49,14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303.63元,决算为228,986.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715.99元,下降25.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26.63元,决算为121,65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13%,完成年初预算的9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77.00元,决算为107,335.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87%,完成年初预算的69.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496.57元,下降2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219.42元,下降28.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335.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3,219.42元,下降28.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303.63元,支出决算为228,986.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715.99元,下降25.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26.63元,决算为121,6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77.00元,决算为107,335.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496.57元,下降2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219.42元,下降28.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335.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3,219.42元,下降28.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外调研组和省内公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274.57元,比上年减少128,717.70元,下降9.81%,主要原因为2024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费用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18,976,389.53元,其中,流动资产7,619,222.82元,固定资产37,838,108.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1,655,881.45元,无形资产1,206,615.60元(净值),其他资产21,269.1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27,346.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67,648.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2,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81,207.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9,915.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138.6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2,152.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0,171.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1,982.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1111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