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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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 发布时间
    2025-09-26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0101000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保护、传承、展演和发展滇剧、花灯剧等地方剧种;创作、培育民族歌舞,整理加工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挖掘、整理、开发民族民间文艺作品;开展公益性演出和送戏下乡活动;组织开展表演、器乐等各种艺术人才培训;指导基层文化工作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创作室、花灯团、乐团、滇剧团、舞美工程部。

本单位为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常态化开展惠民演出

1.节假日惠民演出常态化。2024年春节、元宵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中心在珠江源广场、南中爨城、麒麟院、陈家大院、外滩等人群高度聚集的地方开展多轮多场惠民演出,演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含戏曲专场、音乐会、综艺晚会、茶话会等舞台样式。极大地烘托了传统节日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为文化强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下基层惠民演出常态化。2024年,在全市持续开展文艺演出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军营、进园区企业、进广场六进惠民演出多场;在麒麟、马龙、罗平等地开展多场公益演出,助力清凉曲靖城市名片的打造,和避暑游客共同品味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庭院剧《乌蒙声晓》《孙士寅》《天书豆腐》《九五星火》等持续上演,积极探索曲靖演艺新空间拓展的方向和路径;花灯歌舞小戏《理响田间》、滇剧小戏《追光筑梦》等理论宣讲作品将党的创新理论深入浅出地送进机关、社区、学校。全年各种演出持续不断,具有内容新、形式新、场次多、范围广的特点,努力做到主城区月月有演出,月月有戏看。

(二)持续打造文艺精品

1.创作优秀作品。2024年,市非遗展演中心实施和推进的大戏项目有《爨碑传奇》《红军洞》《糠米情》等3部。打磨提升《爨碑传奇》,花灯剧《爨碑传奇》经首演和云南省新剧目展演获得多个奖项后,也听取了多位专家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提高,并打造了更加精炼、更有演出适应性的庭院剧版本《天书豆腐》,第十届花灯滇剧艺术周举办期间,《爨碑传奇》作为开幕式剧目隆重上演,获得好评和赞赏。剧本原创《红军洞》,大型花灯剧《红军洞》以红军长征巧渡金沙江发生的真实故事为素材创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红军长征开始90周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创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云南省委安排部署,讲好云南故事、讲好巧渡金沙江的故事,为新时代伟大新长征凝心聚力。该剧剧本创作完成,获得曲靖市文艺精品剧本创作扶持项目。改编复排《糠米情》,大型滇剧《糠米情》由经典传统剧目《琵琶记》改编而来,此次编创,邀请国家级主创团队精心打造,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于珠江源大剧院与观众见面。

2024年,市非遗展演中心创作、排演滇剧小戏《勋章》《听见涛声》《追光筑梦》、花灯小戏《发红包》《幸福来得太快》、花灯歌舞《花上灯》《吃在曲靖》《嗨游土瓜冲》、小品《交了医保才保险》《老村长新农人》、快板《医疗保险面面齐》、舞蹈《美丽中国》《明天会更好》、歌曲《猜调》等不同类别的多个作品,无论在专业比赛还是在公益服务演出方面都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赢得好评。

市非遗展演中心还创作、改编、新编、新配器《茶山土语》

《大话西游》《倩女幽魂》《逼侄赴科》《磨坊产子》《猜调》《草原女民兵》《康熙王朝》等20余个音乐作品,参与了多个场合的重要演出,赢得观众喜爱和领导赞赏,为外树中心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实效。

2.参加专业比赛。2024年,市非遗展演中心选拔优秀青年演员、编创优秀剧节目分别参加了曲靖市杜鹃花奖比赛、云南省青年演员大奖赛、云南省第十届花灯滇剧艺术周、曲靖市和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云南省优秀传统剧目汇演、中国梦·劳动美——强国复兴有我云南省职工独唱、独舞、独奏比赛等多项省市级专业比赛活动。

在曲靖市第三届杜鹃花奖比赛活动中,市非遗展演中心10位演员获奖,2位指导老师获奖。其中,李昕阳、张钰杰获得一等奖。徐熔、王珺、杨蓉蓉、张秀娟获得二等奖。李艺典、刘旭、黄琪芸、张欣彤获得三等奖。杨美凤、朱惠芬2位指导老师获得育花奖。

在云南省第十五届青年演员比赛中,中心青年演员张钰杰凭借《赵五娘》选段获得二等奖,李昕阳凭借《逼侄赴科》获得三等奖。

在云南省第十届花灯滇剧艺术周比赛活动中,中心原创剧目《发红包》获得剧目二等奖,饶含义饰演《勋章》、李昕阳饰演《幸福来得太快》获得表演奖,王媛萍编导花灯歌舞《花上灯》获得编导奖,王丽薇、李士俊、张秀娟获得演唱三等奖。

在曲靖市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中,市非遗展演中心创作的滇剧小戏《追光筑梦》和沾益区选送的小品《老村长新农人》同获一等奖。

在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中,市非遗展演中心选送的花灯小戏《磨房产子》获得传承奖。

中国梦·劳动美——强国复兴有我云南省职工独唱、独舞、独奏比赛中,中心青年演奏员陈儒霏获得独奏一等奖。

3.申报艺术基金。艺术基金是推动文艺创作、排演、推广的重要支柱,无论国家艺术基金还是云南省艺术基金都体现出高要求、高标准、高门槛的特点,中心一直重视艺术基金的申报和管理,指定中心艺术创作室作为艺术基金申报和管理的部门。2023年,中心滇剧小戏《收藏》、花灯小戏《抉择》、滇剧折子戏《游御园》、戏曲大戏剧本《霞客滇游记》等4个项目分获云南省艺术基金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立项扶持。2024年,4个项目均按照艺术基金项目管理要求,稳步实施,争取年底顺利完成项目结项验收。

在管理、实施云南省2023年立项项目的同时,积极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艺术基金和2024年云南省艺术基金。花灯剧《红军洞》、滇剧《糠米情》申报了2025年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艺术和作品项目。花灯剧《红军洞》还申报了云南省2024年艺术基金大型舞台艺术和作品项目。另外李士俊、王媛萍等多位青年人才分别申报了国家艺术基金、云南省艺术基金的青年人才项目。

(三)广泛参与行业演出

2024年中心广泛参与曲靖市各行各业的演出活动,圆满完成了曲靖市公安局第四个警察日庆祝演出,宣威风华街道四季春晚——冬之味演出,曲靖市、经开区三下乡启动仪式演出,马龙旧县敬老院慰问演出,巾帼宣讲团巡回演出,三八妇女节演出,公共文化服务接待演出,四川绵阳旅交会演出,珠源青年宣讲团宣讲演出,广东文旅推介会演出,法院工作会专场演出,欢迎川渝来曲人员演出,广西滇黔桂民族文化交流演出,南博会演出,市委统战部同心圆梦爨飨曲靖华侨华人曲靖行欢迎演出,曲靖炮团军民共建慰问演出等数十场演出任务,服从和服务于曲靖对外文化交流、文艺宣传等总体部署安排。

2024年,受行业部门邀请委托,中心多次派出杨美凤、孙彬、王媛萍等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行业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和文化活动的策划指导。1月参加蓝天救援队义演;参与消防支队专题晚会的指导、排练。3月到曲靖市二小讲座《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沾益区创作大型舞台情景剧《九五星火》,并获得2024年曲靖市文艺精品创作剧本扶持项目立项。4月到市三幼为全市艺术领域教研组开班讲座《戏曲文化植根幼儿心田》;参与国家级非遗项目滇剧传统戏《清风亭》复排演出。5月派出导演到省交投排练情景剧《筑梦青春》。5月至8月,为师宗县创作独幕话剧《御史窦垿》;为沾益区创作理论宣讲作品《老村长新农人》,并获得曲靖市、云南省理论宣讲文艺类一等奖。8月至10月,参与梅家大院梅园奇妙夜专场晚会的策划、创作、导演、演出工作。9月,参与策划、指导、演出曲靖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各民主党派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庆祝活动。10月到师宗导排独幕话剧《御史窦垿》。

(四)努力培养专业人才

一是积极参加专业培训。4月,中心派出青年骨干参加曲靖市创作会,接受省内外专家指导培训;全年多次邀请国家、省、市专家到中心进行剧目论证和排练指导,提高在职从业人员的艺术素养和专业水平,为重要重大文化活动、艺术赛事、剧目创排、惠民演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剧目支撑。例如邀请张洪明、罗仕祥、周凯等专家指导参加花灯滇剧艺术周的节目修改提高。邀请沈铁梅、谭志湘、沈矿等知名专家参与滇剧《糠米情》的打造。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冯咏梅指导滇剧折子戏《游御园》的编排等;7月,选派李建宏、浦冰等4人参加云南省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项目云南少数民族乐器创作与演奏人才培训7月,选派了王媛萍、王丽薇等参加云南省舞蹈家协会举办的会员培训。610月,选派桂俊辉参加云南省艺术基金院团管理、运营骨干人才培训。中心全体人员还参加了文化和旅游局举办的学习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活动。

除专业培训外,中心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多次分专业、分批次派出业务骨干人员外出观摩学习。集中观摩学习国家级、省级各类专业比赛,在观摩学习中提高观摩人员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中心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打好人才基础。

二是积极参与创作实践。2024年在修改提高大型花灯剧《爨碑传奇》,创排大型滇剧《糠米情》,创作大型花灯剧《红军洞》,创作、排演小戏《发红包》《勋章》、花灯歌舞《花上灯》等优秀剧节目过程中,中心最大限度使用本单位主创人员,把更多的机会给年轻人,广泛参与各行业部门邀约的文艺作品创作、文化活动指导策划,在更多的创作、演出实践中大胆使用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

(五)深入推进院团改革

按照各部门要求,立足院团实际,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下拟定《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院团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

(六)大力开展宣传推广

2024年,中心借助自有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积极组织对单位重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发表、推送宣传视频、文稿、图文等数十篇,完整详细地记录了单位的重点业务工作,在地方戏曲的普及传播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单位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做出了贡献,为文旅系统赢得了口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26269969.80。其中:财政拨款收25730109.80,占总收入的97.94%;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9860.00,占总收入的2.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25629.05元,增长12.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68769.05元,增长14.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43140.00元,下降31.05%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花灯戏《爨碑传奇》剧本经费500000.00元,清风剧目展演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542910.50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专项资金90000.00元,云南艺术基金专项资金300000.00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只有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专项资金691500.00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120000.00元,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250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00000.00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341831.80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增加了3168769.05元;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联合工作经费有783000.00元,比2024年增加了24314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26279370.62。其中:基本支出19997199.3,占总支出的76.09%;项目支出6282171.32,占总支出的23.91%;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62210.57元,增长12.7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0809.65元,下降1.29%;项目支出增加3223020.22元,增长105.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的财政拨款项目花灯戏《爨碑传奇》剧本经费500000.00元,清风剧目展演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542910.50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专项资金90000.00元,云南艺术基金专项资金300000.00元;2023年支出的财政拨款项目只有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专项资金691500.00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120000.00元,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250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00000.00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341831.80元。合计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增加了3229578.7元;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联合工作经费支出755819.30元,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联合工作经费支出549260.8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97199.3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29317.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7881.53元,占基本支出的7.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82171.3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花灯戏《爨碑传奇》剧本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爨碑传奇》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清风剧目展演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542910.50元,主要用于文化惠民演出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差旅费及音响灯光LED显示屏设备等;

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专项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剧目的创作排练演出发生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云南艺术基金专项资金300000.00,主要用于云南艺术基金项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差旅费等费用;

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56.00元,主要用于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往来款项自有资金专项经费548795.82元,主要用于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30109.8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1%。与上年相比增加3168769.05元,增长14.05%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7%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的财政拨款项目花灯戏《爨碑传奇》剧本经费500000.00元,清风剧目展演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542910.50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专项资金90000.00元,云南艺术基金专项资金300000.00元;2023年支出的财政拨款项目只有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专项资金691500.00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120000.00元,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250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00000.00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341831.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20697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3%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9%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4542910.5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939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计算的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时产生的小数点后面数据的误差。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155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计算的职工卫生健康(类)支出时产生的小数点后面数据的误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218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计算的职工住房保障(类)支出时产生的小数点后面数据的误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83.00元,决算为910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3.00元,下降3.03%

因公出国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30.00,决算为281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953.00,决算为629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1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0.00元,下降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73.00元,下降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9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73.00元,下降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57.00,支出决算为9105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3.00元,下降3.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130.00,决算为2813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2927.00,决算为6292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0.00,下降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73.00,下降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927.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减少1973.00,下降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合计减少2843.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演出、创作、排练等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演出创作、排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是财政拨款的全额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3994299.79元,其中,流动资产781089.86元,固定资产3209643.03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66.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08035.4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6074.3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731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031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2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2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预算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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