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 发布时间
    2025-09-26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4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标准,拟定县(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派驻地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协助派驻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县(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协助派驻地人民政府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派驻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其他环境保护规划事项。

2.负责县(市、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派驻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派驻地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县(市、区)域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协助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管理县(市、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派驻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贯彻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等。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管理。受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对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审批。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有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价、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

12.受委托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组织开展派驻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辖区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派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分局统辖区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派驻地生态环境安全。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

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三是有序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办、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2(未独立核算,合并到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汇总公开)。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麒麟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2019年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原登记在监测站的事业单位用车减少,目前车辆编制保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开展麒麟区环境质量整体提升行动,持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进4家焦化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督促8家化工企业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发布应急管控通知6次。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上级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等,对1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至20241231日,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6%PM2.5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未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情况。

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为抓手,推动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累计完成排口排查611个,依法取缔33个,规范整治54个,所有排口均纳入全国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进行科学动态管理。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新建或改造雨污管网30.42公里。建设麒麟产业园区越州片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4个省控河流断面水质均值达到类及以上,潇湘江冯家圩省控断面月监测值均达地表水水质类及以上,满足月均值脱劣要求。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全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有效解决水源保护地径流区生活源污染,切实保障农村的人畜饮水安全。

三是有序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问题风险管控,建立13家地块清单和2家优先管控清单。2024112月完成一住两公用地调查11家,严守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的目标底线。持续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积极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现场专项排查整治,督促辖区内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年度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情况、自行监测结果等。强化地下水保护,推进麒麟区东山镇马达山历史遗留矿山土壤地下水状况调查项目实施。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省级奖补资金15,576,000.00元,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截至目前,117个自然村正在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农村污水治理率在全市排名第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199,729.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79,311.87,占总收入的96.46%;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20,417.45,占总收入的3.5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元,增长56.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032,971.35元,增长67.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920,417.45元,下降43.55%主要原因是曲靖市麒麟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款、独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工程进度款、东山镇历史遗留煤矿开采区马达山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焦化VOCs深度治理系统建设项目拨款、珠街街道堡子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云南省曲靖市城市饮用水水源水城水库水污染防治项目、南盘江干流(麒麟三宝段)沿岸分散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拨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199,729.32。其中:基本支出7,793,761.68,占总支出的14.38%;项目支出46,405,967.64,占总支出的85.62%;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40,938.28元,增长56.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727.61元,下降2.43%;项目支出增加19,734,665.89元,增长73.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曲靖市麒麟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款、独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工程进度款、东山镇历史遗留煤矿开采区马达山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焦化VOCs深度治理系统建设项目拨款、珠街街道堡子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云南省曲靖市城市饮用水水源水城水库水污染防治项目、南盘江干流(麒麟三宝段)沿岸分散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拨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3,761.6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10,17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3,590.60元,占基本支出的8.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05,967.6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405,967.64

曲靖市麒麟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款项目经费21,147,000.00元,主要用于1、为减少麒麟区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负荷量,保障水质达标安全,对 9 个水源地进行一级保护区水域隔离防护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道路风险控制工程、水源地监控设施建设工程、一二级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工程。对生活污水进行规范化收集、处理,有效消减村庄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村落污水收集率达到70%,处理率达到70%,总计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6套,工程包括建设调节池+多级AO一体化设备+出水池10m3/d污水处理系统1座,调节池+多级AO一体化设备+出水池15m3/d污水处理系统2座,调节池+多级AO一体化设备+出水池35m3/d污水处理系统1座,厌氧池50m3/d污水处理系统2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254座,污水水量达到203.41m3/d,处理污水规模达到683m3/d,出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得以资源化利用,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2、通过以上工程从总量上减少进入水源地的污染物,改善麒麟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独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工程进度款项目经费13,116,6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独木水库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东山镇历史遗留煤矿开采区马达山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经费3,726,660.00元,主要用于以曲靖市麒麟区马达山片区为调查对象,开展地下水污染成因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通过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地下水污染源调查、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废渣属性鉴别监测及地下水数值模拟等手段,查明马达山片区环境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质量现状、污染源类型与分布情况,污染物种类与空间分布特征,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建立地下水污染概念模型,开展数值模拟预测,分析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查明马达山片区土壤进行土壤污染源类型种类、污染物空间分布特征,开展土壤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查明马达山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为后续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支撑

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焦化VOCs深度治理系统建设项目经费2,729,174.00元,主要用于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焦化VOCs深度治理

珠街街道堡子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珠街街道堡子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云南省曲靖市城市饮用水水源水城水库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8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水城水库库区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围栏、警示牌等设施;对保护区内村落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

南盘江干流(麒麟三宝段)沿岸分散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7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张家营等村落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有效削减村庄进入南盘江的污染负荷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并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把有限资金用在关键环节,为做好迎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1,884,833.64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项目工作支出;

三区科技人才服务项目经费1,7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区创新创业,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服务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79,311.8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551,638.40元,增长56.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1,7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575.4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社保费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730.4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556,580.9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0%。主要用于水质监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5,72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166.88元,决算为59,16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90.62元,下降22.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27.88元,决算为53,927.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9.00元,决算为5,2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29.62元,下降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61.00元,下降72.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761.00元,下降72.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166.88元,支出决算为59,16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90.62元,下降22.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27.88元,决算为53,927.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9.00元,决算为5,2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29.62元,下降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61.00元,下降72.43%,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761.00元,下降72.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减少,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检查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590.60比上年减少134,509.16,下降16.44%,主要原因2024年度部门整体上划市级管理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在市级申报导致项目经费减少,同时有1名职工退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1,401.61元、印刷费29,971.10元、水费15,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物业管理费88,000.00元、差旅费33,581.03元、公务接待费5,239.00元、工会经费79,593.32元、福利费88,851.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27.88元、其他交通费用188,025.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资产总额3,534,986.83元,其中,流动资产103,845.83元,固定资产3,431,141.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5,863.1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5,132.85。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73,003.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6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75,357.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65,12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21,26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决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决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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