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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负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培育、管理和依法合理利用。建设优质乡土树种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大径级木材战略储备资源;
4.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5.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林业实用先进技术。开展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宣传;
6.对在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采集、放牧、宿营、拍摄影视剧等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7.制止辖区内破坏自然资源资产的违法行为;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九龙山、五台山、上东山、西山、海寨、滴滴水、下东山7个营林区,场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计划财务科、生产技术科、森林防火科、后勤科、基建管理科、资源林政科、工会9个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0人(离休0人,退休16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13辆。超编原因:13辆汽车为森林消防车辆,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林草局党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林草局《开展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落实“1+2+1”工作方案》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科学谋划施策,扎实有效地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职责,较好地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中心工作。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总支负责人与各科室、林区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勇于担当;四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党支部建设;五是扎实做好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职工观看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筑牢酒驾醉驾防线;六是选派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七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八是建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形成“优服务、马上办、强执行”的优良作风。
2.织密林草资源管理网格,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一是不断加强林长制建设,建成“场、林区、管护站”3级林长体系和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等4项制度,搭建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层层签订森林管护责任状,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完成森林资源统一管护责任区区划,区划责任区96个,面积26.50万亩;三是完成2023、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1.80万亩;四是审核上报占用国有林地报件2件,永久占用国有林地195.36公顷;完成9条输电线路通道障碍木报批清理6917株;查处林草行政案件共5起;五是完成松材线虫春秋季普查23.15万亩,监测取样29份;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累计监测面积611.82万亩,监测覆盖率100.00%,发生率5.06%,无公害防治率100.00%;无人机飞防苹梢鹰夜蛾(斜纹夜蛾)1.00万亩,小蠹虫0.15万亩,木蠹象0.50万亩。六是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共10次,包括松材线虫疫情防控及春秋季普查工作、林业信息化网课、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培训、林长制相关业务知识及技术培训、林长通APP使用、综合素质提升等。七是清理林区林下可燃物长度达33.40公里。八是完成2024年曲靖市党政军义务植树130.00亩,种植苗木1万株;开展2024年蚂蚁森林云南省绿色发展基金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造林495.50亩,种植苗木5.50万株。九是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内业图斑质检1613个,外业核查图斑21个,并通过省市级核查。
3.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责任制。二是建设1座无人机机场,布设8架无人机参与巡航护林,提升技防手段。三是增加临时护林员到重要路口、重点区域协助防火工作;森林防火高风险期安排机关非扑火队员下沉到林区一线协助开展火源检查、防火宣传等工作;场部组建扑火队伍,林区组建扑火应急小队,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创新突破人防模式;四是场指挥部与沾益、麒麟、马龙区签订联防协议,林区与周边行政村、友邻单位及企业共计签署联防联动协议,联防联控更加紧密。五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确保预防工作落实到位。
4.突出民生保障,改善林区工作环境。积极筹措资金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按照“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强辖区内管护站、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对石喇大寺管护站、过关箐管护站、磨盘山管护站、场部防火营房进行维修;对梭山管护站、石棚箐管护站饮水设施进行改造;对中心苗圃管护站变压器减容、水洼子管护站输电线路改造;对西山林区建设“以水灭火”铁罐9个、塑料罐4个;建设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共计138条,307.54公里。
5.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智慧林场”建设。为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由传统向数字现代化管理改变,经过多次实地勘查和专家评审充分讨论,投资建设智慧林场信息化服务项目,智慧监测平台于2024年初正式投入使用,配备有15套高位视频监控、35套道路卡口视频监控、3套野保影像监控、3套气象监测系统和8架无人机,搭建场部指挥中心和7个林区指挥分中心,对95.00%的防火重点区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多维度的监管,智慧林场平台已成功发出有效预警20余次,有效遏制了火灾的发生。
6.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场高质量发展。多举措挖掘森林资源潜力,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途径,拓展林下药材种植空间,科学谋划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路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完成林下三七、天麻、西归、重楼等中药材种植20亩,分布在西山林区、滴滴水林区、上东山林区。
7.三宝科技服务用房项目稳步推进。自2022年4月成立海寨林场三宝科技服务用房建设领导小组以来,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在每次总支扩大会议上通报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于2022年8月复工,现已完成砖砌体工程、内外墙初步粉刷、屋顶防水、过桥安装、排水管的上下管安装、窗户和防火门框架安装;完成地下室顶板防水50.00%;基本完成室内和地下消防管和喷淋管安装,剩余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42,509,81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09,813.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73,240.08元,增长13.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73,240.08元,增长13.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支出经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党政军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补助经费和林长制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42,509,813.84元。其中:基本支出25,553,216.33元,占总支出的60.11%;项目支出16,956,597.51元,占总支出的39.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73,240.08元,增长13.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00,340.49元,下降9.24%;项目支出增加7,773,580.57元,增长84.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由于人员减少4人;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增加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支出经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党政军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补助经费及林长制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53,216.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523,245.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9,970.76元,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56,597.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736.00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场20名科技工作者选派和培养工作。
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支出经费项目经费3,4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补缴。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项目经费8,471,100.00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和森林抚育修复。
党政军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补助经费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军义务植树造林。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和林草湿荒普查。
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67,4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防火半专业化队伍建设。
林长制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195,361.51元,主要用于智慧林场信息化建设和劳务派遣临时护林员劳务费。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30,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林下经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09,813.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173,240.08元,增长13.86%,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支出经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党政军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补助经费和林长制补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2,7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海寨林场20名科技工作者选派和培养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安排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54,50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6%,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补缴预算3,4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0,29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实际缴纳的医疗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471,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3%,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9%。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支出和森林修复(抚育)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于本年度预算执行中重新下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4,043,17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6%,完成年初预算的67.8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森林资源培育支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支出、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国有林场改革巩固提升补助经费12,100,000.00元未下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8,01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元,决算为5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8.00元,下降69.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元,决算为5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8.00元,下降69.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8.00元,下降69.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元,支出决算为5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8.00元,下降69.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元,决算为5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管控公务接待经费,按照有利公务、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精简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8.00元,下降69.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8.00元,下降69.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有利公务、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精简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森林防火调研、检查、指导工作2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但我单位因工作需要配备有13辆森林防火车,所有车辆运行资金从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列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资产总额187,821,128.98元,其中,流动资产25,294,014.27元,固定资产84,787,97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1,934,221.82元,无形资产5,804,922.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2,619.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5,434.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9,3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80,36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7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9,459.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8,313.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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