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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曲靖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靖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24〕24号)要求执行,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依法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曲靖市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民政局(本级);
2.曲靖市儿童福利院;
3.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曲靖市民政局(本级);
2.曲靖市儿童福利院;
3.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有效。持续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2项试点工作,“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网上办理各项救助6,656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65亿元,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13.04亿元,有力保障31.38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50人,护送返乡人员467人。
(二)“一老一小”服务扎实有力。牵头出台“一老一小”三年行动关爱服务方案,开创性地推行“145”模式,高位推进、统筹推动全市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23,796人、留守老年人9,934人。为13.1万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7,900余万元,为2.4万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服务补贴1,400余万元。为3,345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发放生活补贴5,161.35余万元。建成养老项目31个、建成老年幸福食堂30个,完成养老机构消防改造34个,新增机构养老床位740张,全市养老床位达20,948张,争取实施民政部、财政部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户。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901张,实施上门服务7,652人次,被民政部、财政部验收为“优秀”。统筹推进老龄工作,下发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老龄工作要点,对4个养老机构、83名老年人“重阳节”走访慰问。组织2024年敬老月活动暨“金秋重阳银发添辉”主题购物节活动,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三)社会组织监管服务协调推进。新登记社会组织71家,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74家,为17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动员4,747人参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试合格600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达1,934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培育,开展社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指导党组织完成换届3家。新组建党支部2家,党支部达36个,党员288名。建立社会组织工会组织13家、妇联10家、共青团3家。组织党务干部到扎西开展党性教育培训,举办助力乡村振兴、关爱“一老一小”、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20场次,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四)区划地名工作成效明显。加强行政区划设置研究和统筹谋划,建立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建立市级地名专家库,完成1条市级、3条县级、93条乡级界线联检,安装界桩监控14个。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32场,开展“曲靖最美地名故事征文评选”活动,征文199篇,获奖44篇。推出“七彩地名我来讲—曲靖地名”54期。采集地名上图5,106条,4,169个地名点实现精准导航。依法命名、更名64条。编印《曲靖市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97条。安装设置地名标志数字三维码139块。加大地名标识产品转化力度,采取“地名+产品”的品牌模式推广,会泽县“大海草山洋芋”当年产销1.8万吨,创收9000万元,惠及群众1万余人。
(五)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持续提升。架好婚姻登记“鹊桥”,为10,805对登记结婚当事人进行了婚前辅导,办理婚姻登记46,696对,建成沾益区、师宗、罗平、会泽、宣威、富源6个公园式婚姻登记点,沾益、师宗、罗平、会泽4个公园式婚姻登记点投入使用。抓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富源县城市公益性公墓、4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投用,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完成选址。积极推进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建设。福彩销量稳步增长,2024年全市福彩销售7.16亿元,同比增加4,368万元,增幅为6.5%,筹集福彩公益金2.33亿元,年销售量和公益金筹集量均创历史新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7,858,234.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58,234.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964,971.30元,增长91.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964,971.30元,增长91.4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39,510,000.00元,增加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资金15,000,000.00元,增加市级福彩公益金2,150,000.00元,增加区划地名管理357,600.00元,增加社会组织管理110,000.00元,增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399,730.20元,增加老龄卫生健康120,000.00元;减少上级福彩公益金967,400.00元,减少福彩发行费826,600.00元,减少基层政权建设350,000.00元,减少社会福利事业400,000.00元,减少富源胜境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2,000,000.00元。公务员在职转退休1人 ,事业人员在职转退休1人,内部调动调出1人,部队转业2人等减少基本支出286,076.7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858,234.19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2,969.53元,占总支出的16.46%;项目支出73,395,264.66元,占总支出的83.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964,971.30元,增长91.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0,588.88元,下降3.54%;项目支出增加42,495,560.18元,增长137.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39,510,000.00元,增加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资金15,000,000.00元,增加市级福彩公益金2,150,000.00元,增加区划地名管理357,600.00元,增加社会组织管理110,000.00元,增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399,730.20元,增加老龄卫生健康120,000.00元;减少上级福彩公益金967,400.00元,减少福彩发行费826,600.00元,减少基层政权建设350,000.00元,减少社会福利事业400,000.00元,减少富源胜境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2,000,000.00元。公务员在职转退休1人 ,事业人员在职转退休1人,内部调动调出1人,部队转业2人等减少基本支出286,076.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62,969.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20,238.74元,占基本支出的90.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2,730.79元,占基本支出的9.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395,264.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1.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786,318.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
2.儿童福利项目支出6,426,254.31元,主要用于开展特殊儿童督导、保障和开展集中供养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等保障工作;
3.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慈善事业工作;
4.养老服务项目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工作;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工作;
6.精神卫生机构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
7.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和敬老月活动;
8.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经费项目支出5,800,000.00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日常运营工作;
9.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57,855,365.00元,主要用于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类项目建设工作;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11.死亡抚恤项目支出570,205.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遗属生活保障工作;
1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支出3,094,211.15元,主要用于开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等保障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2,86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5%。与上年相比减少12,707,851.62元,下降34.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61,63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主要用于开展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管理事务工作8,862,746.51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83,487.99元,死亡抚恤支出561,493.20元,特殊儿童督导和保障支出150,000.00元,养老服务支出150,000.00元,慈善救助支出400,000.00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07,721.0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350,000.00元,慈善救助支出4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43,52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完成年初预算的230.64%。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商业附加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老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老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和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3,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根据实有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327.63元,决算为186,86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49.90元,下降3.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927.63元,决算为172,242.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17%,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00.00元,决算为14,6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3%,完成年初预算的42.5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17.10元,增长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667.00元,下降48.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667.00元,下降48.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327.63元,支出决算为186,86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49.90元,下降3.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927.63元,决算为172,242.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00.00元,决算为14,6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17.10元,增长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67.00元,下降48.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667.00元,下降48.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0辆。主要用于调研、督导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各级来函单位工作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8,354.27元,比上年减少62,079.85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厉行节约,缩减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民政局资产总额54,535,339.26元,其中,流动资产659,010.97元,固定资产20,467,236.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891,600.00元,无形资产20,517,491.4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06,65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3,175.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358.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8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553.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864.5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864.5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须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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