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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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属市政府组成部门,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曲靖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曲靖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曲靖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曲靖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曲靖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以曲靖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9.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管理协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行政审批科并设立政治部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曲靖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

3.曲靖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

车辆3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公务用车平台调用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全市127个行业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印发了《曲靖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对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新能源等12个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填补了监管空白。深化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已开展重点工作调度研判20次、预警提示9期、工作通报6次、执法通报4期、开展约谈1次、通报典型案例17起。

(二)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按照治本攻坚9大行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曲靖市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培训受训人员达7万余人次,创下了近年来专题培训参与人数之最。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管理工作,全市建立了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清单2410项

(三)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明确内容,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倒逼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落实责任。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5轮次,共计专项督查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48家部门、308家企业、发现各类问题2201条

(四)强化隐患问题整治。始终将防重大风险治重大隐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十个专项整治,全市18家市直部门和10个县(市、区)共执法检查单位12769家、检查企业21862家,共排查隐患53421条,责令限期整改28352条,警告280家,罚款778家,罚款金额6799.89742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12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8家,移送司法机关18家,当期采用其他方式处理25069

(五)纵深推进大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建强组织领导机构、构建7大支撑体系的主要思路,深入开展大应急体系建设,建立了曲靖市应急指挥部不断深入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横向联通市直47家部门的视频调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列入统计应急救援队伍增加到140支12887人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现共储备省、市两级应急救灾物资22个品种180015件加紧对市级总体应急预案以及22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确保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目前,正抓紧推进防汛等数字化应急预案的建设工作。

(六)着力应急救援处置工作。2024年以来,严密组织森林火情救援行动,妥善处置了陆良小百户5·05较大森林火灾,师宗高良4·01马龙纳章4·13等数10起森林火情,未出现人员伤亡情况。严格落实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有效应对了18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市、县两级预警提示4214次,干部下沉一线1363组6842人次,转移群众避险1107人,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曲靖市2024年度地震桌面应急演练、洪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182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应急救援力量542车2096人,有效应对处置了麒麟区东山镇卑舍村山体滑坡灾害、城区城市内涝、南盘江超警戒水位和新屯水库超汛限水位等各类险情。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8,394,86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94,862.99,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520,078.65元,增长349.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712,654.33元,增长353.80%;其他收入减少192,575.68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曲靖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78,729,300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24年取消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8,428,899.09。其中:基本支出13,739,961.29,占总支出的13.96%;项目支出84,688,937.80,占总支出的86.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679,339.87 元,增长352.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340.10元,下降1.16%;项目支出增加76,840,679.97 元,增长979.08 %%主要原因:一是自2024年起,财政全额保障单位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申报管理;二是2024年新增曲靖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39,961.2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46,164.19元,占基本支出的8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9,761.10元,占基本支出的1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840,679.97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珠源系列人才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04,000.00元,主要用于珠源系列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

罚没收入返还安排用于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713,5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耗材、执法人员差旅费、执法人员租车费、执法专家技术服务费、设备购置等支出。

曲靖市购买专家排查安全隐患服务项目经费302,800.00元,主要用于督查检查人员差旅费、租车费、专家技术服务费等支出。

2023年省级防汛救灾(市本级)专项资金938,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救援装备购置、防汛资料印刷、防汛会议等支出。

曲靖市森防指联合值班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值班室改造、办公设备购置、航天巡航服务费、森林防灭火会议、森林防灭火人员差旅费等支出。

曲靖应急宣传及法制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日常的宣传活动等支出。

2023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市本级)专项资金2,035,206元,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改造、专家技术服务费、安全生产宣传、应急管理干部专项培训等支出。

曲靖市应急演练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演练支出。

曲靖市应急指挥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96,877.49元,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装修改造支出。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平台聘用人员服务费工作经费550,300.00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资和社保费支出。

云南省曲靖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64,516,377.31元,主要用于救援装备购置和招标代理费、咨询费、造价费等支出。

2024年省级应急管理(市本级)专项资金1,097,952.00元,主要用于专家技术服务费、安全生产宣传等支出

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市本级)补助专项资金346,800.00元,主要用于预警信息数据发布服务费、防汛抗旱预案修订等支出。

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曲靖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037,125.00元,主要用于防火装备购置和招标代理费、审计咨询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94,862.9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712,654.33 元,增长353.80%,完成年初预算的481.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生活补助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5,31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退休人员退休费和职业年金记实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财政调整预算。

3.卫生健康(类)支出784,16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单位缴纳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财政调整预算。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41,52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财政调整预算。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4,979,86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3%。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和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14.63元,决算为69,25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67.51 元,增长19.6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14.63元,决算为54,014.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99%,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15,240.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01%,完成年初预算的47.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2.87元,下降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10.38元,增长1,379.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40.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210.38元,增长1379.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14.63,支出决算为69,255.01,完成年初预算的5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67.51 元,增长19.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4,014.63,决算为54,014.63,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决算为15,240.38,完成年初预算的47.6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有60,000元财政未执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42.87元,下降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210.38元,增长1379.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10.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210.38元,增长1379.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次数增多,公务接待批次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督查检查、专项整治、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9,761.10比上年减少130,903.97 ,下降8.23%,主要原因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742,065.16元,其中,流动资产2,977,012.86元,固定资产6,763,316.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35.7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3,001.5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304.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13,934.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78,8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5,069.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443,86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443,86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下属曲靖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曲靖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曲靖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3家事业单位财务并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核算,2024年决算数据在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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