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5〕3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715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预算年度:2025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122013、3302156;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47号),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 “23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收入分类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县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规定管理使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县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明确支持对象、项目内容、项目绩效、支持方式、支持金额和项目责任人,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60日内(2025年7月底前)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各地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实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会泽县,执行财政部等10部委印发《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和省财政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4〕35号)相关规定,因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
附件: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