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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特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县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8.负责辐射与核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县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和国际合作交流。组织环境保护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县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人事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本单位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块、废弃厂房、石材加工、露天烧烤等污染管控力度。积极寻求技术支撑开展陆良县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精准性。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推进汽修企业VOCs提升改造和无组织废气治理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2025年度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2%以上,轻度污染天气数量控制在2天内,坚决防范重度污染天气的发生。
2.持续强化水污染防治。一是狠抓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挥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项目优势,推进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实施。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拓展节水型农田灌溉模式,减少农田退水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比例。四是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推进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五是协同住建、水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截污管网、排涝通道改造,确保无城市黑臭水体。六是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专项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建立企业纳管机制。七是持续确保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市控断面达到考核目标。
3.推进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加强涉危涉重企业监督管理,推进危废申报登记和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加快磷石膏综合利用进度,加大母鸡山磷石膏堆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6月底前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巩固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4.加快推进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剩余的3个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剩余的26个问题、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剩余14个问题及反馈的8个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省市级交办及县级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常态化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问题,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加强环境监测,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防控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6.积极申报生态环保建设项目。主动高效服务,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评要素保障。针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精准谋划项目,积极争取母鸡山磷石膏堆场环境风险整治、小百户老母寨历史遗留废渣污染管控、原湘辉铬业场地风险管控及修复等项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7.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丰富“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学习形式与内容,强化学习效果考核。持续推进清廉陆良建设,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廉政风险自查自纠活动,高质量按期完成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84.79万元,下降72.2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污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6.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6.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74.30万元,下降41.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污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6.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49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工绩效工资增加,职工福利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7.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0.79万元,下降95.2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污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71.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1010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332.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5.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7.8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及聘用人员工资。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3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7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5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8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2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4.30万元,下降41.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污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5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70万元,较上年减少4.65万元,下降26.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减少4.25万元,下降45.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80人次。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4.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4.9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2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按照相关要求,缩减机关运行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资产总额12,404.10万元(净值9,51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9.19万元,固定资产9,977.23万元、净值7,093.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687.6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2.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无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
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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