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曲靖市财政局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曲靖市财政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
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税政法规科。
(二)对标对表,扎实工作
对照《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曲发〔2022〕19号)和《〈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曲治市〔2022〕7号)、年度工作计划等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三)多措并举,落实落细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统领,认真领会贯彻“十一个坚持”丰富内涵,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科室例会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关键少数”上讲台,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财政法治工作队伍,把法律法规制度有机融入各项财政业务培训,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
2.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提高对财政法治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财政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始终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大局,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3.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监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三保”兜底力度。对地方债务加大风险防控和化债力度。强化财会监督,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4.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落实《曲靖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曲靖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认真开展常态普法宣传。将党内法规、党纪学习教育等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积极开展特色普法宣传。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和财政工作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开展财政法规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宣传活动,及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减税降费、惠企惠民政策宣传到位;结合“以案说法”“以案释纪”,通过警示片观看等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敬畏意识;结合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对财政干部开展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2024年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6次,“送法进企”活动4期,发放资料400余份,制作法治文化宣传墙,设置“普法强基”专栏一块,在走廊及院内设置法治宣传标识标牌12块,充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5.财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范围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修改完善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事项,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制定抽查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会计信息抽查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向社会公示。认真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对严重失信主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比如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建立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工作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合法性审核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不断强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全力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出具《关于〈曲靖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曲靖市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曲 靖 市人 民 政 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曲靖市防范化解财政金融债务风险十六条措施》《曲靖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的合法性审核意见,报备了规范性文件《曲靖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力地推进了深化财政改革工作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改革进程。
二、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存在问题
(一)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滞后的问题,法治人员的配置无法适应财政工作需要。比如,精通财政业务而且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市县财政部门基本没有公职律师,制约了行政执法合法合规性的提升。
(二)少数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有待增强,有的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对生疏,个别的甚至认为自己只要懂会计、会做账,就可以干好财政工作。
(三)面向基层、企业、群众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和解读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普法效果还需要提升。
三、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财政工作,强化法治引领,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法治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和任务导向,以财政法治建设业绩充分彰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1.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法治宣传教育、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及时安排法治工作经费,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自觉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立足财政中心工作,推动法治赋能财政高质量建设。
2.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全覆盖。年内局党组会议已集中学法5次;落实《曲靖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法6 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曲靖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10月15日,组织收看行政复议云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行政复议法,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形成财政法治建设合力。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班子其他成员严格依法办事,中层干部依法履职。守法律、重程序,依法作为。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完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服务,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促进财政可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纳入法治轨道。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履职,依法报告财政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及财政决算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人大的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切实整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的事项,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2025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于实践,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谱写财政治理曲靖提质增效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学习范畴。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财政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着力提升市域现代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效能。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着力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切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服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断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和前置审核作用。加强财政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人财物投入,持续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素养优良、财政业务精通的人才队伍,切实服务保障财政法治建设需要。
(三)夯实法治建设日常基础工作,强化执法培训、临场处置能力提升,做好归集资料和完善档案,以及学法、执法痕迹管理等工作,使财政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四)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和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大普法力度。多措抓好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的学习宣传教育,应学尽学,应普尽普。
(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应训尽训;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曲靖市制定的重点任务清单,狠抓落实,全面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效。
曲靖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