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农村科
  • 发布时间
    2024-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4〕13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970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预算年度:2024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3110553;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师宗县、会泽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147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4年“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政府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23号)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收到上级资金后按规定抓紧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指导督促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使用规范安全,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省级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县资金总规模的52%,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本次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规定,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给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可执行省财政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435号)规定,因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下达表

            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41114日  

曲财农【2024】130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