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0201000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及劳动保障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促进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分析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负责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和党组织关系托管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费办理;负责园区人才工作服务站建设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协助局机关指导监督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围绕“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促增收”要求,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聚焦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配套政策措施,强化就业帮扶。
2.深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保障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贴息资金。落实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财政配套,逐年补充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持续扩大贷款覆盖面,下降反担保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网络平台创业主体和小微企业创业主体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确保2022—2024年扶持创业15000人以上。
3.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助力企业脱困。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文件要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打印发放企业名册,经三级审核后,内向企业精准发放,实行企业“免申即享”。
4.快速落实助企纾困系列政策措施稳就业。坚持“稳企业就是稳就业”“保企业就是保就业”的思路,抓好失业保险促就业,继续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防失业功能,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减轻企业相关社会保险费用负担,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
5.多举措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发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服务岗位,进一步拓宽岗位援助渠道,落实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大力鼓励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统计科、公共就业服务科、转移就业科、就业培训科、创业服务科、人才服务科、人事代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在职实有人数大于编制数是因为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原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撤销、人员转至我单位,导致超编。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19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2.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72.96万元,增长73.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4.60万元,增长74.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资金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1.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福州就业中心联合工作经费11.00万元、省就业局2022年失业动态监测经费0.64万元、昆山联合工作经费1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20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38万元,占总支出的16.80%;项目支出3,499.05万元,占总支出的83.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41.55万元,增长70.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5万元,增长0.85%;项目支出增加1,735.61万元,增长98.4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6.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9.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靖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失业监测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失业监测经费开支;
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398.6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市本级补贴灵活就业、企业吸纳、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求职补贴等开支。
3.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3.7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扶持大学生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支。
4.“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补助经费2.93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2023年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员。
5.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及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82.0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就业见习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支。
6.曲靖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费支出28.4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7.沪滇协作专项资金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曲靖市与上海市宝山区党政领导互访和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宝山区与我市对口帮扶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合作对接。进一步深入拓展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社会事业帮扶、劳务协作、人才交流、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帮扶合作,支持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8.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60.02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劳务品牌建设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
9.“310”考核奖励经费10.00万元。
10.曲靖市就业补助资金35.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
11.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0.61万元,“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劳务品牌建设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
1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567.0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稳岗扩岗、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就业帮扶。
13.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支出。
14.市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84.96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扶持创业扶持补助,“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及“贷免扶补”工作服务补助。
15.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5.6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化就业矛盾。
16.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10.8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化就业矛盾。
17.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17.5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化就业矛盾。
18.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4.4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扶持大学生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增加1,749.70万元,增长71.6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2%,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就业创业服务。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医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沪滇协作支出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决算为2.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2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27.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接待省厅、各县人社系统以及省外人社系统来人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就业中心来人和沪滇协作来人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3万元,比上年增加4.60万元,增长5.74%。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55万元,水费0.76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1.6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培训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2.23万元,工会经费9.68万元,福利费10.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39万元,固定资产18.7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含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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