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2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等。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
7.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高效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大力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秸秆焚烧火点管控,持续推进医疗废水、县工业园区水污染、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整治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者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持续开展涉镉、涉铊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土壤、地下水污染重点单位监管,严格重金属污染耕地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动畜禽规模化养殖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监控平台建设。二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南盘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师宗县第一中学校园近零碳排放示范、师宗县彩云镇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引领示范、师宗县五龙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师宗县丹凤街道文贞“无废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师宗县“无废学校”建设试点示范等工程项目落地实施。
2.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新技术、新装备与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的深度融合,强化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环境监测,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完成两个县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农村水源调查。联合县工业园区完成师宗县工业园区涉水企业排查工作,完成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年度任务。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战,年内完成师宗县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549.00万元)、师宗县者黑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0.00万元),加快推进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开工建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3.00万元)。
4.完成2023年度地表水(南盘江黑尔断面、竹箐河响水箐断面)水质监测,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节能减排监测,县城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监测(104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个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及7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日处理20t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酸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应急监测及各类指令性监测。
5.持续推进环境问题整治。持续巩固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市级第三批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确保整改销号问题不“反弹”,全力抓好全县5个问题5个点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销号。
6.强化环保宣传教育。长期在县电视台投放环保宣传片,形式多样开展好“6·5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无废学校、无废社区等创建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宣教股、污染控制及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14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2.53万元,占总收入的95.6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9.75万元,占总收入的4.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4.00万元,增长493.21%,主要原因是新增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28.22万元,增长641.62%,主要原因是新增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5.78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单位资金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14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57万元,占总支出的13.70%;项目支出3,574.71万元,占总支出的86.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44.00万元,增长493.21%,主要原因是新增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23万元,增加12.76%,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费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379.77万元,增长1,733.75%,主要原因是新增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4.7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具体情况:
1.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专项资金3,324.48万元;
2.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84.23万元;
3.单位自有资金专项经费106.00万元;
4.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补助经费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6%。与上年相比增加3,428.21万元,增长641.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3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以及开展各项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专项业务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3万元,决算为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3万元,决算为8.5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决算为1.8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98%,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3万元,决算为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1万元,增长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万元,增长179.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5万元,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增长9.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保业务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资产总额21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85万元,固定资产103.1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4万元,流动资产增加3.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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