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6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有关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保卫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改善全县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0%以上,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脱劣,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00%,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能力。
2.扎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对照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2023年目标任务,抓实抓细各项重点任务,咬住时间节点、目标任务不放松,确保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有序完成。
3.扎实抓好上级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以治本之策,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上级督察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总结中央第二轮经验做法,扎实抓好省级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准备工作。
4.打好生态修复保卫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扎实开展采石采砂、砖瓦、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5.提升环境处置能力建设。汲取响水河铊浓度异常、小黄泥河石油类指标超标等事件经验教训,认真举一反三,分析研判各类监测数据,及时预警,不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1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22万元,占总收入的86.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9.35万元,占总收入的13.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2.44万元,增长36.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1.64万元,增长38.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营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0.80万元,增长23.96%。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与生态环境执法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99万元,占总支出的61.21%;项目支出469.58万元,占总支出的38.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2.44万元,增长36.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19万元,增长5.28%;项目支出增加285.24万元,增长154.7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与生态环境执法等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0.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2.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9.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413.5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2.县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56.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督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4%。与上年相比增加291.64万元,增长38.39%,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执法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7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以及开展各项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专项业务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万元,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9万元,决算为5.6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9万元,决算为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2万元,下降3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0万元,下降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3万元,下降49.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逐年缩减“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为完成本部门特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环保督察及生态网络监测等相关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4万元,增长19.8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资产总额68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50万元,固定资产574.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7.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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