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时间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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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有16项职能职责: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1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4.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15.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16.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规划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坚持高站位统筹、高标准谋划,围绕副中心城市目标定位,全面开展市、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取得重大成果,市级规划已具备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条件,待国务院批准《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后,省人民政府将有序推进市(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协同各部门开展40个专项规划编制,已获批15项,待批24项,正在编制1项;全市1486个村庄规划全部完成编制;完成中心城区6个重点片区控规和导则设计编制,完成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46个控规、132平方公里控规及6个导则设计编制;修订完善中心城市规划土地储备供应管理机制,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规划支撑

2.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耕地保护面积11,845,900亩、永久基本农田9,280,900制定实施补充耕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全市总计入库耕地数量指5,993.8,居全省第2深入开展违法用地整改攻坚,2023年违法占耕比为8.35%,低于省级15.00%的规定积极稳慎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整改完成154,800亩,整改率104.50%

3.土地要素保障精准有力。编制完成成片开发方案14接转去年共获批16;上报用地报件78件、面积39,100亩,获批76件、面积34,700亩;收储土地14,600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3,400亩,土地成交价款293,400.00元;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7,565.53亩、闲置土地5,379.37处置率分别为37.53%59.70%,均提前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闲置土地处置率居全省首位上报增减挂钩项目5个、面积1,039.70亩,获批拆旧复垦方案3个、面积632.3亩,获批建新方案2个、面积407.4亩。优化项目报批流程,各类报件审批时限平均压缩20.00%以上,全市用地报件市级审核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大幅改善。

4.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处置。累计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352个小区、160,200套房屋,处置率达98.60%,其中,中心城区处置率超过99.00%扎实推进拆迁安置项目建设,全市共有征地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存量项目58已启动56启动率96.60%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629个、11,500亩,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5.安全稳定工作持续向好。2018年以来,中央下达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资金10,077.00万元,已执行资金7,111.62万元、执行率70.57%组织实施31个工程治理项目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连续3年未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打击各类违法行为48起,立案查处45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办理信访件12712345政务热线89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100.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曲靖市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筑规划科、市政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规划核实科、重点项目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局、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曲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曲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6.曲靖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7.曲靖市规划展览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单位)

2.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曲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4.曲靖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5.曲靖市规划展览馆(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局属单位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曲靖市地质环境检测站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到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一并填报决算数据;二是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单独编报机关的决算,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报部门汇总决算。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行政人员超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编制重新核定,编制数减少。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离休0人,退休5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767.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4.83元,占总收入的96.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2.97元,占总收入的3.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792.69元,下降79.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697.01元,下降79.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95.68元,下降22.32%。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充耕地专项资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收入减少。二是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费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976.63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14元,占总支出的31.54%;项目支出6,830.49元,占总支出的68.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108.52元,下降78.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97元,增长1.90%;项目支出减少37,169.49元,下降84.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补充耕地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6.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2.45元,占基本支出的8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3.69元,占基本支出的10.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30.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39.80万元,其中:机关16.20万元,曲靖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6.00万元,曲靖市规划展览馆17.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政储备人才租房补助和生活补贴费

全省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新招录选调生的生活补助费

曲靖市原贵州、昆明铁路沿线及西门街片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2.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原贵州、昆明铁路及沿线区域定位、分区功能及发展模式,概念规划方案、策划及运营建议、重要节点设计及近期实施段详细规划编制等费用

2023年省级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补助经费1,843.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珠江源头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补助费

曲靖市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补助资金308.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耕地资源质量监测技术服务费

自然资源规划及测绘工作经费33.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按照计划编制自然资源规划及测绘项目发生的招标代理费、规划编制费等费用;

国产设备替代和维护及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费65.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以及国产计算机、配套软件及国产商业应用软件、国产打印机替代发生的费用;

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经费1,092.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为完成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房地一体档案融合目标而发生的劳务费、数据整合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方面的费用;

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培训、信访经费167.13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权益,发生的信息宣传费、培训费等支出;

曲靖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1,068.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曲靖市城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费、中心城区幼儿园建筑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费用

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治理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气象信息监测预警、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开展应急调查、隐患点防治预案编制指导工作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等费用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经费15.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需要,开展市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发生的评审费以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储量动态测量成果审查、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发生的评审费、审查费;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核查、规划日常管理等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

曲靖市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单位业务经费38.32万元,主要用于对曲靖市新增耕地进行图斑审核发生的支出;

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及卫片执法工作经费443.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准地价更新及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发生的各种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023年省级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72.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费农村乱占耕地补充摸排技术服务费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等发生的差旅费

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专项资金0.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工作需要的办公费

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720.25万元,其中: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66.78万元,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553.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费以及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发生的其他费用

经开区土地管理与利用专项经费271.0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分局土地管理与利用、麒麟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技术服务费、国土分局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和界桩制作、城市空间检测工作、三区三线耕地和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项目经费246.1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规划展览馆年度运行管理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宣传接待费、水电费、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更新及软件更新费、劳务费等支出

曲靖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单位内部调剂使用19.74万元,主要是发挥部门统筹资金的作用,用于弥补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项目支出的不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1.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4%。与上年相比减少36,820.78元,下降79.40%主要原因是补充耕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和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原贵州、昆明铁路及沿线区域定位、分区功能及发展模式,概念规划方案、策划及运营建议、重要节点设计及近期实施段详细规划编制等发生的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离退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曲靖市原贵州、昆明铁路沿线及西门街片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品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75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3%。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工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储量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等项目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基本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及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食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2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发生的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类)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元,决算为2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4元,决算为18.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3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6元,决算为3.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61%,完成年初预算的90.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元,支出决算为2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4元,决算为1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6元,决算为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耕地保护督察、卫片执法检查等业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85元,增长3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4元,增长2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1元,增长75.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耕地保护督察、卫片执法检查等业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耕地保护、土地核查等工作增加,接待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决算表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不一致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有3辆,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待处置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调研,实施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划验收、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系统人员来曲靖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19元,比上年减少1.88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压缩机关运行方面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22,046.34元,其中,流动资产5,291.64元,固定资产16,226.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7.7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77.2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69.49,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7.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3.8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1.7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注意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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