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1000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曲(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14.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就业创业形势稳中向好。出台曲靖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3条措施、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曲靖市2023年稳定和扩大就业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等措施方案。统筹开展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扶持创业6146人,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296场,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3414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约21800名脱贫劳动力就业。认定帮扶车间203个,吸纳贫困劳动力3422人,拨付奖补资金884.52万元,组织1946人参加就业见习。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和技能特征的劳务品牌,培育形成“云腿秘匠”“会泽牛人”“麒麟私厨”省级劳务品牌。助企纾困政策有效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为全市企业减负,发放稳岗返还补助4,457.53万元,助力企业稳岗拓岗。全市就业形势企稳向好,为经济回升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2.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全省率先完成失业保险归口社保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做好社保费统一征收模式改革,基金管理更加规范,抗御风险能力更加强化。扎实推进扩面提质增效,参保结构持续改善,完成扩面任务。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无缝衔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启动三代社保卡发放。全面推行社银社邮合作新模式,组织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社保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3.两支队伍建设质效更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367人取得正高级职称,8872人取得副高级职称,973人取得中级职称,365人取得初级职称。抓好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推荐上报“国贴”2名、评审通过“省贴”3名、“市突”21名、“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6名、“珠源英才育才计划”青年人才2名。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到产业领域和基层一线开展服务,2023年申报设立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6个,全市现有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71个。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培养适应全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
4.人事管理服务不断优化。深入贯彻稳就业部署,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属290余家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18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0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定向招聘8人,办理录(聘)用3225人,招聘单位数量同比增加254%,招聘计划数同比增加35%,录(聘)用人数同比增加43%。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审核认定职务晋升、退休、解除聘用岗位6073个,审核新聘人员空缺岗位1683个,办理转岗备案43人、辞职备案46人,批准认定“双肩挑”人员496人。首次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培训,2754人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考官资格。加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申报力度,目前在聘专业技术二级14人,与2020年末相比人数增加180%。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直聘程序,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直聘办法(试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引进具有省内外领先水平的优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内部考核分配指导,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研究制定《曲靖市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考核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深化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印发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试行办法。
5.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顺利收官,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按季度及时召开。稳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186户企业列入重点企业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持续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常态化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机制,不断扩大调解仲裁服务的社会影响力。2023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26件,调解成功率77.2%,仲裁结案率99.85%。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全年相继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重点行业群体欠薪问题化解、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稳薪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活动,2023年接收10840件欠薪线索已全部办结。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13个。
6.人社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持续巩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成果,推行“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等经办模式,10个“一件事”实行“打包办”,9个事项“简便办”,28个高频事项“提速办”,38个事项“跨省通办”,26个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建立社会保障卡人社服务窗口139个,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即时制卡服务网点244个,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人社业务经办身份凭证,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补贴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曲靖市打造“五个社保”优化适老服务》经验材料在《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专刊刊发。落实“厅局长”走流程、“曲靖评议”等要求,人社服务效能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与信访科、基金和财务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考核奖惩培训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科、信息科、综合档案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
3.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
3.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纳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2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1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在职实有人数大于编制数是因为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3人(离休0人,退休1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64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64.6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98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66.41万元,增长1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1.02万元,增长11.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64.60万元,下降77.46%。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专项经费增加710.6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66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4.57万元,占总支出的17.91%;项目支出23,531.54万元,占总支出的82.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98.48万元,增长10.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8.69万元,增长7.51%;项目支出增加2,439.79万元,增长11.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专项经费增加710.6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4.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01.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31.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及各项人事考试等支出,金保工程数据系统安全运维及商用密码升级改造支出,劳动能力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资格考试认定,干部档案及毕业生档案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经费,首席技师专项经费,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经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专项经费,国有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养老金补助,就业创业补助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6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相比增加2,986.13万元,增长11.67%,2023年增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57.6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专项经费增加710.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0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及市级退休人员待遇补助、就业专项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沪滇协作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7万元,决算为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6万元,决算为17.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1万元,决算为10.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11%,完成年初预算的57.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7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6万元,决算为1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1万元,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审核,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车辆修理保养费用增加,车辆使用成本较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8万元,下降1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5万元,下降2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8万元,增长42.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审核,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调研、同行业部门业务交流及各县来办理业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52万元,比上年减少7.66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审核,进一步压缩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运行所属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8,234.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0.42万元,固定资产1,043.9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789.05万元,无形资产1,410.7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5.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1.06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8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4.0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二)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三)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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